gogoro有人加裝身障人士用的輔助輪嗎?

fyc-cld5747 wrote:


謝謝你,阿部有在...(恕刪)

這也改得太帥了
請問可以加掛側邊車廂嗎?
法律有無限制?



fyc-cld5747 wrote:
謝謝你,阿部有在改輔...(恕刪)

deaaii wrote:
帥到我都想這樣改了...(恕刪)

比改裝一組鯊魚x2後避震器還便宜

ecmeel wrote:
請問可以加掛側邊車...(恕刪)


加裝會無法停在車格內...
ecmeel wrote:
請問可以加掛側邊車...(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三十九條之二
機車申請牌照檢驗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引擎或車身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
二、前後煞車效能合於規定。
三、前後輪左右偏差合於規定。
四、各種喇叭合於規定且不得裝設可發出不同音調之喇叭。
五、各種燈光與標誌應符合附件七規定。
六、車輛型式、顏色與紀錄相符。
七、左右兩側之照後鏡、擋泥板合於規定。
八、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
九、不得加掛邊車。
十、小型輕型機車車輛空重(含電池)應在七十公斤以下。
十一、小型輕型機車之輪胎直徑應在三百公釐以上,四百二十公釐以下,
輪胎寬度應在七十五公釐以上,一百公釐以下。
十二、小型輕型機車之超速斷電功能應合於車速超過每小時四十五公里,
電動機電源應能於三秒內自動暫停供電之規定。小型輕型機車之故
障斷電功能應合於控制系統超速訊號輸入線短路或斷路,三秒內電
動機電源應能自動斷電之規定。
十三、車輛尺度應合於第三十八條規定。
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之項目及標準依前項申請牌照檢驗規定辦理。
CONA24 wrote:
自己想像起來身障人...(恕刪)

為何不選他牌充電車來改裝就好...
若是使用過度依賴自充電的運作方式,那就失去換電架構裡藉由交換電池來分攤與減輕電池壽命過度耗損的立意了
別問我的名字,我只是個舊時代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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