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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1569686
mjferrari wrote:
發表完上一樓 返回手...(恕刪)
爭議在於龍頭斷裂到底是
1.外力高過於原本車架設計及施工品質的承受力(外力太大才會斷)
還是
2.車架設計及施工品質承受力低於外力(東西爛輕輕一碰就斷)
畢竟是沒看過所謂的送驗日本公司的檢測報告內容
就報導的文字內容來看
龍頭金屬焊接斷面有韌窩特徵
但韌窩又是金屬塑性斷裂的主要微觀特徵
看看金屬的塑性斷裂的定義
受力過程中,材料內部逐漸累加的微小裂紋,最終達到臨界長度,導致材料突然失效而發生斷裂
又裂紋的產生可能與材料本身的缺陷、加工過程、環境腐蝕等因素有關
所以除非日方的檢定報告,
能夠明確分析出衝擊外力並未大於原本車架設計及施工品質的承受力
又或者是明確證明各種因素下,其強度低於原本車架設計強度
似乎報告上並沒有這樣的類似結論
且光一句翻供,車主就很難佔有訴訟上的優勢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5058011
Gogoro公司則說,事故發生後,李男向員警稱因「壓到坑洞」導致摔出滑行,後始改稱機車龍頭握把突然劇烈顫動,致使車架斷裂。又說,該款同型車種,業經交通部依法檢驗合格,發給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否認有任何瑕疵。
原來的鑑定及審判,都是認為外力大於設計及施工品質強度
即便上訴後提出新檢定報告,
但沒有能證明外力並未大於設計及施工品質強度的話
那就很難推翻前面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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