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越久的朋友,越要小心注意合約的細節,親兄弟明算帳,把一切細節在開頭處理好,才不會最後破壞難得的交情撕破臉
若不方便談薪水或許可以朋友談銷售額幾%或淨利幾%是你的經營管理費。
再好的朋友要合夥,走到最後翻臉的比比皆是;所以..

雙方應該先把遊戲規則講清楚,甚至打下合約作為約束,這樣的合作關係反而容易長久;

商品從無到有,所產生的附加價值,有時不能完全用投入的資源或時間計算,

一樣商品的產品力可能在設計時就決定了8~90%,如果產品力不好,後面的行銷跑斷腿也沒用,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財報底線紅字一樣是騙人的話)

計算的方式可以考慮把每一項工作用機會成本計算後,雙方再協商加權調整,最後做成契約,

參考。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罹患重度"集體失德哥爾摩症候群"選民,投票率87%
絕對不要找好朋友一起創業
除非你有心理準備失去這個朋友
依照你目前提供的情報
未來出狀況的機率非常高
務必謹慎考慮
還沒開始就已經覺得朋友負責的部分只需一次就好,我要是那位朋友 我知道夥伴是這樣想,我不會再繼續合作了,避免以後為錢撕破臉,合作這種東西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做的很多,而且設計也是很重要的一環,勸你自己做吧
如果你薪水領得多那虧損的時候你是否也要承擔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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