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wrote:我剛查了一下我一些信...(恕刪) 以您貼出來的條文上就清楚的寫道,實支實付最高理賠一萬元。連家屬一起最高兩萬元,而且沒有寫到萬一需要改機票是否也理賠機票差額。如果以我的這個Case就會不夠,因為我這次賠了快三萬元。所以總歸來說還是可以理賠的項目是否符合需求跟理賠上限是否足夠。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一點都不好,你不會想...(恕刪) 真的,現在講起來雲淡風輕,還有種賺到的感覺。當時真的嚇得魂都沒了,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當下不知道什麼時後才能回家,工作要交代、要多請假。當天晚上不知道要住哪,日幣也花光了接下來幾天的食衣住行都要自己先想辦法。真的擔心比開心多的多。
去年11月前往寧夏銀川是搭港龍飛香港轉中國航空飛銀川很少在保不便險的我此次特意保了不便險照正常情況我必須到香港領出行李再重掛在台灣時問港龍櫃台是否能直掛櫃台說ok但必需簽免責到了銀川同行的人少了一件背包行李請機場開了証明並附上買備用品的單據回國後提出申請保險公司說要航空公司開立遺失物價值清單而非購物單據經友人同意後我直接告訴理賠說我有請台灣這詢問過業務,當時說只要機場的証明及購買備品的單據就可以當下我到銀川已經晚上11點,航空公司人走光了國航台灣沒分公司,要這張單據我可能要跑香港或mail半天也不見得能拿到這種官方色彩濃的公司,當下沒弄到後面也別想找的到人幫你處理再者航空公司是以公斤數乘上他們規定的金額,一個LV包在清單上也值不了三百塊我想速戰速決,請他詢問公司願意理賠多少,我們就直接結案了他問過主管後回電,詢問我以行李延誤理賠定額5000能否接受(遺失最高到8000)當然ok,因為我拿那張單可能還沒5000的價值後來就順利申請下來在理賠申請部份,是有談判空間的他們也都有一定權限做處理只要好好談,多數理賠也都會儘量處理他只能照合約上的條文做,但他們知道那條對你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