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線低於速限10開罰, 高於速限不罰, 但高於時速150公共危險罪法辦
2. 中外線超過速限10開罰
3. 塞車狀態(由中外線平均速率判斷該路段是否塞車)則內線過慢不罰
4. 保留單點與機動測速針對內線飆車行為

以上好處多多, 既可以迫使用路人習慣左線合法超速超車, 超完車回正常車道, 也可以維持內線速度差疏散車流, 不像現在常常被一堆並排慢車擋住

如果有在國外開過車應該能理解這樣設計的用意, 內外線速度差是很好的疏散車流方式
文章關鍵字

meridian wrote:
1. 內線低於速限10開罰, 高於速限不罰, 但高於時速150公共危險罪法辦
2. 中外線超過速限10開罰...(恕刪)


ETC 是算平均速度 + 車子是會變換車道的
你這方法 不能用在ETC上
五木拉麵 wrote:
ETC 是算平均速度 + 車子是會變換車道的
你這方法 不能用在ETC上...

你這問題不會是問題, 兩次通過中外線閘口且超速才開罰即可解決

如此設計的邏輯就是要你"在內線合理的超速, 讓他真正回到超車道的用途"
這樣可以減少局部雍塞的亂象(因為很多內線龜車, 三個線道會同時被堵住)
就像我在米蘭附近高速公路開車, 其實車流量很大, 跟國道一假日車流差不多, 但中外線都只有110~120(速限130), 內線則一堆人一直維持130~150開, 也不回中外線, 就一路超車下去

而且可以養成內線超車的習慣, 而不像現在內線是龜車專用, 超車要從外線

另外, 你也不用擔心會不會內線超車回外線, 結果導致被罰
考慮到駕駛人心理, 一般人開在中外線車速肯定會低於速限10, 而超過速限10才會開罰
不會因為你超車幾次就超過速限, 如果你確定你需要一直超車, 那開內線就好了, 過了內線閘口重新計算後再回外線

meridian wrote:
1. 內線低於速限10開罰,...(恕刪)

請問 要怎麼判斷他是在兩個ETC砸口之間
完全走內線 都沒有走到中外車道的?


五木拉麵 wrote:
請問 要怎麼判斷他...(恕刪)

這不重要
難道你內心真的要用etc增加國庫收入?
我的主旨是改善車流狀況,我沒那麼高尚去幫遠東賺錢啊
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

meridian wrote:
1. 內線低於速限10...(恕刪)


很好啊 贊同開罰慢車 不然慢車真的是不知道怎麼取締了 只是怕剛上路會有問題 希望測試穩定一點再開始
meridian wrote:
1. 內線低於速限10...(恕刪)


真有趣, 政府是用來窺探人民隱私的風險來抓超速用的,樓主卻是自以為式的方法認為車輛會分流

管你說啥自以為是的大道理,你把人民的隱私權擺在哪裡?
每一個收費閘門上方都加設單獨測速照相,並以顯目字眼標示測速照相,相信沒有人能超速或慢速了,年輕時我剛開車在濱海公路開時速70公里被開過罰單後,便發誓永不再犯,至今嚴以律己,乖乖照速限標準開車,不願再貢獻一毛錢給國庫。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