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樓本來就是反串來引筆戰
讓大家反串思考一下ETC 抓超速的合理性
所以真的沒想過 塞車的問題
更沒思考到 進去休息站的因素
不過看了大家的回答
特別是 大老闆 ““別射在裡面““ 的觀念
讓我有了一個想法
不如建議龜公局
高速公路最內線修訂最高速為無限速
僅限超車用
任何車輛前方無車
非超車狀態
卻行駛最內線 超過1公里
即開單處罰
且可累計開罰
如果這樣規定
是否就解決所有問題了
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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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被 用ETC 抓超速洗版了
大家都哇哇叫
抗議 不同意的絕對是大多部份人的想法
那如果反過來利用
使用ETC 來抓平均時速低於70公里的
抓內測車道 低於最高速限的烏龜車的話
請問各位大大同不同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