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國道通行費疑問
本人于今日收到通行費通知交費
出帳單號為xxxxxxxxxxxxxxxx
本人對這三筆費用有疑問,如何証明為敝司車輛
還請貴司責成遠通將通行紀錄用電子郵件回傳
以茲該筆費用無誤
另外遠通系統落伍
連明細都無法印出
中華電信n年前就可逐筆列印出明細而不收手續費
建議向中華電信取經改善遠通落伍之系統
高公局說明如下
這是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信箱陳情信件回覆通知函,感謝您使用局長信箱。
本郵件由發信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如有任何問題或意見,請至【局長信箱】
對於您一篇主旨為「國道通行費疑問」之陳情信件,本局回覆如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業字第XXXXXXXXXX號
承辦人:X
電話:(02)29096141#XXXX
傳真:(02)29097421
電子信箱:XXXXXXXXXXXXXXXXXXX
主旨:有關台端索取車輛通行交易明細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台端103年2月12日致局長信箱電子郵件辦理。
二、 國道通行明細內含用路人交通行蹤資料等個資訊息,為確保資料安全,倘用路人要查詢通行明細,需透過嚴謹之身分驗證,方可避免用路人的個人隱私遭侵害。倘由遠通公司主動以電子郵件提供交易明細資料,將增加個人資料不慎外洩或遭不當利用,致人民隱私遭侵害之風險。
三、 索取收費明細為用路人之基本權利,為讓非eTag用戶以最便利之方式取得收費明細,本局已責由遠通公司於103年2月14日起, 非eTag客戶除可於遠通門市查詢明細外, 部份遠通服務中心(49 家) 亦可提供服務,全省共有75個服務據點可提供通行明細查詢,由服務人員驗完行照及車主身份證件後,服務人員聯絡客服後端人員, 隨即進行提供。此外,非eTag 繳費用戶,於 103年3月15日起, 可在遠通全省服務中心, 憑車主證件及行照雙證件,申請帳號密碼,以後即可上網自助查詢通行明細。另本局亦責由遠通公司開發更方便且安全之身分認證方式,提供非eTag繳費用戶於網站進行身分認證無誤後,自行下載通行明細資料。
四、 有關26家遠通服務中心(直營)及49家遠通服務中心(加盟)提供通行交易明細查詢服務之據點,您可連結遠通公司網站,點選「最新活動及促銷公告」/ETC服務公告/103年2月12日收到「平信繳費通知」該如何繳費,即可查詢
本人在網上局長信箱 填寫滿意度上回答如下
回答如行屍走肉
完全沒有為民眾堅持權益
已視同高公局為遠通下屬公司
只會為遠通遮蓋
都可以寄通知單了,為何不可以寄明細
那 水 電 瓦斯及信用卡都有附明細而且免費
不就通通違反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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