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W,對方是看起來是約80~90歲的老阿伯,撞到人後他沒有下來關心,直接開走。
上班時騎士叮我,說對方家屬不但不認錯,還說是騎士撞他爸爸,所以很著急跟我要行車記錄檔案,後來我傳給他後,對方才改口。
要不是我有錄下,以現在的濫情的社會氛圍這位騎士肯定會污蔑是撞人的那一位,說不定還要倒賠那位三寶阿公。
所以你說行車記錄器重不重要!
現在三寶那麼多,惡意逼車的汽車駕駛也不少,你不要以為你不會遇上這種事,只要遇上一次就夠你受了。
PS:上個月我才被一台汽車惡意逼車,害我差點撞車,幸好我有行車記錄器,雖然不能扁他,但至少可以靠檢舉來討一點公道,送他一張6000元的罰單(己確定檢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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