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前輩的話讓小弟看的好心驚膽跳
雖然已經租了車位了
不過最近才漸漸習慣出外放心的停路邊機車格或汽車格
太可怕了
kevinGT200 wrote:
近來新款偉士牌失竊率...(恕刪)


是在哪裡啊?

整台扛走嗎?
kawa忍 wrote:
法律這樣訂就遵守吧
雖然我騎馬力33匹的白牌車也覺得它比vios或yaris更有資格上國道
但不好意思
在臺灣都要和50西西的機車一樣待轉
當初就是考慮到停車方便性問題(自己家和公司可放但外出不想違規停車)
所以就不考慮黃牌以上
總結就是你不能說
法律給你路權是對
但法律限制你停機車位又是錯


  其實法律的規定並非強制大型重機停汽車格喔。我轉貼一下我在RV400同好交流Facebook貼的文,裡面有立法院關於法律用語的解釋與交通部的「97.02.05. 交路字第0九七000一二一四號令」,這條有解釋大型重型機車關於停車方面的規定。

  雖然該解釋是在黃牌開放前就釋出的,但實際上黃牌開放後即等同於以前的紅牌路權。(實際上是變相的紅黃路權統一,因為應該例外開放的紅牌高速公路路權被交通部民調治國給黑掉了……)

  轉貼如下:

  政府根本在玩煙霧彈,紅牌時交通部就解釋:「『汽缸總排氣量550CC 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於路外停車場停車,得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

  出處:http://motclaw.motc.gov.tw/s.aspx?soid=4484

  而立法院對於法律用語「應」和「得」的解釋如下:

  以正式之法律用語而言,「得」應讀為「」,表非強制性之義務,行為人有選擇作為或不作為之自由。反之,如要表達強制之意時,正確之用語為「應」。

  出處:http://www.ly.gov.tw/pda/information/legnewsView.action?id=2314&lgno=00022&stage=8&source=defined&isRelated=N

  所以說,重機強制停汽車停車格根本是唬爛。哪怕是路邊公共停車格,重機也有權去停機車格,而非只能停汽車格。

  ***

  由此可知,法條並未強制大型重機停汽車停車格,但政府發揮了他「官字兩個口」的優勢:老子說的就是天理。

  紅牌的例外開放高速公路都可以被黑掉了,更何況停車權……若到時候官員直接開金口說:「所有停車場和路邊停車格皆可例外禁止大型重機停放。」,就算法條不修改,只要行政上這樣執行,大型重機除了路邊白線外,有畫格的路邊和不爽重機來停的停車場(不管公私立)都可以禁止大型重機停車了。

  法條就算寫得再明,官怎麼說就只能怎麼辦,這就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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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kawa大也太誇張,33匹白牌比vios,yaris更有資格上國道?yaris有110匹唷,就算起步慢了點,再加速會比你33匹白牌慢嗎? 我贊成黃紅牌上去,但乾yaris啥事? 本人開yaris,看了不舒服。

小小高1122 wrote:
5樓kawa大也太誇張,33匹白牌比vios,yaris更有資格上國道?yaris有110匹唷,就算起步慢了點,再加速會比你33匹白牌慢嗎? 我贊成黃紅牌上去,但乾yaris啥事? 本人開yaris,看了不舒服。


我不是學理工的,只能用簡單的數學算
小忍172KG,33HP,1HP要拉5.2KG
小鴨1090KG,110HP,1HP要拉9.9KG
這樣算對不對我不知道
但簡單的算起來,小忍應該是比小鴨兇很多無誤
但更無庸置疑的是流傳已久的另一句話----不要命的最快

MaxChen0519 wrote:
我不是學理工的,只能...(恕刪)


若以馬力重量比來看,小忍是比yaris "0~100km" 加速來的快。 不過實際上了高速公路看的是再加速。

看看扭力如何? 小忍172公斤 除以 2.24公斤米(8200rpm) =76.7
小鴨1090公斤 除以 14.4公斤米(4200rpm) =75.6

扭力重量比來看 小鴨是小贏一點唷,況且4200轉就有最大扭力了。所以100公里巡航的再加速,沒有爛到小忍可以上來說嘴吧? 極速就不討論了,小鴨隨便也有180吧,小忍極速多少?

我隨便算算,大家看看就好,算錯就笑笑我也無仿。 不過說小忍比小鴨有資格上國道,是何以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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