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週一,早安!
小弟任職一間小型服務業有兩間店,有8位員工,已告知老闆月底離職。
大致離職原因是老闆面試及網頁徵才說好的休息2小時,等到「試做」後沒幾天老闆才說休息只有1小時,之後就開始拗我1小時的休息時間也無補休,也沒任何補償,之後才從別的員工得知公司沒有幫員工保勞健保。
同時,我一進公司不到10分鐘中,老闆開始假借各種名義出外辦事,間接耗損體力工作都在我身上,一直忙到晚上下班(我1小時休息時間,老闆不是裝睡、划手機,不然就是又什麼事外出,於是工作又是我自己扛),造成中午至下午沒同事無法分擔工作需要的勞力。
平日及晚上、週六很忙也無供餐,也無輪流用餐,或是訂便當。
我有聽說,老闆很會拗薪水
我想請問各位:
老闆曾說5/6號正式上班,可是我5/1到5/5就從早工作到晚(有簡訊為證,告知5/1上班,老闆也有回覆OK),我順便說,公司沒打卡鐘,但有監視器。
5/3當天就開始上手(之後也沒再教了),我再猜老闆會不會用「正式上班日」開始算錢?而之前5天的班不算錢?
提離職老闆也有暗示說,我的工作方式不對、速度慢,這會不會也是他扣薪問題?
「依我以前上班經驗」,不管今天來了是不是不會、還是半生熟練經驗,公司就是需要付薪的!除非是試用期通過,才有一切「福利」,不是「薪資」
謝謝各位前輩!

個人積分:4989分
文章編號:87506972

個人積分:2059分
文章編號:87507650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