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跟前東家協議離職回來台灣
可能是我自己疏忽了
沒想到我竟然回來的第一份工作就是這樣的惡性雇主
農曆年前的應徵一份新工作
應徵職務是專案工程師
跟老闆對談後決定過完農曆年後上班
而不可思議的狀況發生了
老闆竟然從除夕就開始打電話給我
告訴我上班的工作內容
然後每當他想到什麼就打給我持續到了初三
我直接告訴他
我正式上班日應該是農曆初六報到開始吧
那現在跟我講的事情如果不算加班 那等正式上班日再說
老闆因此安靜了兩天
上班日當天
我發現非常不合理的事情一一浮現
Day1
1-1.上班地點跟當初說的不同 害我跑兩個地方
1-2.第一天老闆就開始謾罵其他員工
1-3.勞資契約書的公司行號跟當初談的公司不同
1-4.老闆開始講一些類似遊走法律邊緣的事情
因為當天上班的不對勁 我因而提出離職
然而老闆就希望我能先做一個星期再考慮
而我就想反正來上班五天 看看好了
Day2
不對勁的意味越來越濃
2-1.老闆說他要自己研發什麼5G手環,結果他告訴我的竟然是把小米手環的標籤磨掉,然後打上自己公司的Logo上架等等
2-2.老闆叫我找有哪些公司能補助的事情,然後公司的公務機竟然沒繳錢
2-3.公務機裡面的對話內容 竟然都是老闆欠或是違約的債主
2-4.午餐竟然是要在屋頂吹風吃灰塵炒泡麵,重點還是快速爐隨便煮的那種(我當下轉頭就不吃了)
我再次提離職而老闆卻又要我做完五天再說,他很忙不要拿這個事情煩他
Day3~4
3.老闆不再所以沒有太多可以抱怨的 唯一要抱怨的是上班在辦公桌看到蟑螂在爬
Day5
5-1我去詢問政府,有關相關的補助事項才發現更多的問題,公司被罰款未繳,而無法成立新公司 也無法申請補助
5-2.離職員工拿不到離職的薪資 代墊費用也不給 老闆用離職員工的名義租屋
5-3.老闆以前有上過新聞也是積欠薪資還有不理性衝撞員工
5-4.老闆突然要我改變職務跟工作內容,而我跟他說這不符合就業服務法,因為我不同意
5-5.然後我要求拿回我五天的薪資並且離職 老闆竟叫我滾
接下來就是開始我為何要幫他取名叫蟑螂雇主的原由了
訊息中老闆一直要求我交接
我只回他 : [ 有什麼能交接的 工作內容不符?沒有勞保?公司沒有合法登記?難道要交接如何違反商標法?違反著作權? 還是違造文書? 沒有任何符合勞工安全衛生任何規定?我憑什麼要針對這些事情違法交接?]
然後老闆就嗆說 : [ 我要去勞工局檢舉你!!!!! 惡意離職不交接!]
後續持續地在打擾我 要不要交接 你等著勞工局通知
大概等了20天吧 我實在受不了他每天要我交接交接 我就問他你勞工局的通知書跟單據在哪!? 我去問問為什麼沒有通知
然後他就無腦的一直說 我早就申請了你因故不到!
隔天我就親自去了趟勞工局,發現他根本沒有申請,所以我就自行申請拉~ 也順便檢舉單也一併奉上
( 勞工局的人員服務真的很好說這種勞資協調大概3~7個工作天就會通知,而且會給申請的文件證明 )
附上文件

當我把這張傳給老闆的時候他氣炸了說要告我毀謗
原來他一直都是用這種模式
>開新公司招聘員工>然後惡意欠薪>勞資糾紛協調>不了了之 or 上法院
如此無限循環堪比蟑螂繁衍般的生命力阿!!!!!
而當今想跟各位請教 是否有辦法突破這樣的循環 遏止這種蟑螂雇主
就等待調解的那天 我再繼續上來更新進度
更新 16樓 1110/03/22
更新 22樓 11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