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上一篇被設唯讀了,來不及跟到。覺得權益受損就去陳情吧,這是樓主的權益。以下是我的看法,僅供參考......經濟部職員甄試相較於其他已經民營化的原國營事業相比面試算是比較公平、公正、公開了,我有幾位朋友中年二度就業(五十幾歲)去考經濟部甄試面試都通過,沒有被刁難的。且面試佔比只有20%象徵性的,對筆試分數影響不大。就我聽到的也很少有人在面試這關被刷掉。相較一些其他已經民營化的原國營事業,雖然公股仍佔最大比例,但是面試刷人毫不手軟,佔比有30~40%~以上,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的捷運公司招考面試佔比到50%的也有,簡單說面試可以輕鬆推翻筆試的優勢,可以說由面試決定生死也不為過。樓主前一篇一直提到的公平原則、甄試制度問題,我的看法是國營事業再怎麼說都是事業單位,員工也不具公務人員資格(沒有銓敘資格),並不能拿來類比一般有銓敘資格的公務人員,所以不像考選部舉行的考試完全由筆試決定。當初會定面試這關就一定會有其作用,不可能讓考生100%全數過關,主要目的是讓面試官篩選他們覺得【怪怪的】考生,據我所知經濟部甄試的面試官也不像民間企業、原國營事業一樣可以想打什麼就打什麼,聽說把考生分數打太低還要寫報告的,我想如非必要應該沒有面試官想自找麻煩。至於刷掉的原因我想應該沒有哪個公司、考試會寫出來,因為就算把刷掉的原因寫出來你會接受嗎?何謂正當的理由?要如何認定理由正不正確?誰才能代表裁定的正確性?這一般不都是授權面試官主觀意識決定嗎?看了樓主上一篇我的看法是,我自己的感覺好像是樓主一直在重考洗單位(公司),當然這是我自己的猜測,不過我覺得面試官一共有三位左右,能夠讓三位面試官有志一同決定把你刷掉應該是有他們的看法。最後我還是覺得經濟部招考相對一般公司招考、原國營事業算是蠻公平、公正、公開了,以上是我的看法,僅供參考。不過就像我前面說的,陳情是樓主的權益,就祝你順利了。
還真想聽到台電怎樣回的。都不談到底講了啥,就一直浪費各大討論區,國考資源。你要理由,他若給你,你若還不服,還不知是否要按鈴控告。把那天監考官,台電全告。在國營有待過,主管思維也差不多那樣。也證明,這門再讓你進去,只能說等著看。明知山有虎,有往山路行的高人是哪位了。
國營事業是事業單位不是公務機關沒錯 但是要遵守國家法令 所以甄選制度還是要遵守 憲法上的平等原則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第二章 進用第一節 派用人員及僱用人員第六條各機構人員,應公開甄試進用。各機構派用人員進用方式如下:一、由本部統籌或委託(任)有關機關(構)、法人辦理甄試。二、大專以上產學合作獎學金進用。各機構僱用人員,由各機構自行依公開、公正及公平之原則甄試進用。前二項甄試,以筆試為原則;其甄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等事項,由本部另定之。各機構設置獎學金之進用人數、金額及甄選方式,應報本部核定後實施;並課予最低服務年限之義務及約定違反義務之賠償方式。依公開、公正及公平之原則甄試進用。既然公平公正公開 那不及格的理由有什麼不能說的? 除非甄試制度有黑箱 才不敢說明你所謂的 "怪怪的" 只是形容詞 是定性敘述 嚴格來說必須要有具體事例(如精神異常) 才能適用之 換言之 必須量化才行國營事業本來問題就很多 像是關說 網路上就有相關的新聞我之所以把事情說出來 就是要讓社會大眾來檢視這甄選制度是不是有問題或不合理的地方要幫忙辯護 拜託拿出相關法規作為依據 不要說甚麼我認識誰誰誰 50幾歲一樣能考進國營 可以嗎?
vivid721010 wrote:我只是討個公道而已...(恕刪) 喔那不叫討公道,問你講啥,你都不講,一面之詞,只能說。你要逼台電給你答案,卻不敢講出你回答啥,為啥離開。不公平。不要和我講,你有權利可以去要,別人講覺得你都覺的浪費你時間都是屁。那為何不比照辦理,讓人知道你講啥,沒罵人那是你說的。為何不講你之前為何離開,為何不講台電為何要錄取你這不也是大家想要知道的。擺出受害者姿態,也請讓人信服。謝謝不用對我凶,基本上是要同情你。台電也沒欠你一個公道,不用在那擺著欠債還錢的氣勢。回你都要寫是不是在國營待過? 還需要回答門檻?也不用私信給我,我也不會去回不認識人的信。再次謝謝
vivid721010 wrote:口試不及格 只要是有...(恕刪) 怨念太深無意義,把口试委員當成你的貴人,努力於下一次口試,你會更好更完整。口試委員非一人所能獨評,都是照評分標準評的,你一定忽視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