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開最低工資,
來一大堆大學生應徵,
你是老闆,你會僱用國高中畢業的嗎?
更甚者,同樣工資,
你會雇用外表比一般人明顯弱的嗎?
自由的社會應該讓供需去決定價格,
有高薪,有低薪,
高薪讓人才去搶
低薪就讓弱勢去做,
如果今天有弱勢找很久工作找不到,
願意去做別人不願做的工作,
而老闆同情他,願意給他機會學習,
供需雙方都合意,
政府卻跳出來說願意提供工作機會的老闆違法,
這樣的政府是不是管太多了?
舉例來說,
有些人可能沒受過教育,也不識字,肢體又有殘缺,到處找不到工作,
只能做做洗碗掃地的工作,
法律規定了最低薪資,
老闆開出洗碗掃地和花腦力體力精神一樣最低薪資,
一堆大學畢業不想動腦的也來應徵洗碗掃地,
不是搶了那些弱勢工作機會嗎?
政府真正該努力的是,讓正確的人有正確的工作可以做
這樣一來,基本薪資就是真正可以保障弱勢的政策
因為你說的弱勢,也許學歷很差,也許有一些肢體障礙
為了生存,他只要有工作就好
而基本薪資的設定,就是考慮到了生活條件的最低要求,23K很少,但省吃減用,22K還是能吃飽穿暖,買最基本的醫療保險(健保以外)還有餘力能儲蓄
如果沒有基本薪資,雇主開15K請一個清潔工,有能力的人當然不會去,但如你所說,弱勢為了生存,只要有工作,咬著牙也要去
於是這個弱勢只領著15K的薪水,根本沒有"生活"可言,這薪水只能讓他"生存"。別說買醫療保險或儲蓄,光是基本的柴米油鹽都很難滿足,吃不飽穿不暖(但能活下去),你認為這個老闆是給了他機會?還是只是讓他能活下去? 萬一這個弱勢生病了、發生意外了。沒有保險能替他支付醫療費用,沒有儲蓄能維持就醫期間的開銷。他的容錯率是0,只要發生一丁點小事,就等於宣判他死刑。反而造成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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