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在工作上老闆沒有保勞保但是算月薪在我提離職的時候跟我說沒有做完的天數要以曠職算這樣合理嗎?老闆說我的薪水是月薪➗30「放假的時候也有錢領」 那我實際上班天數是17天在離職之前休6天所以算法應該是(月薪➗30➗23)=我應得的薪水因為老闆一直想爭辯我很需要這方面的答案😭 若有疑問我可以補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