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朋友合夥開了一間店,不到兩個月就因為理念不同而拆夥了,拆夥當下店還有盈餘,也有簽訂拆夥協議書與退還的金額,因為想說當初是很好的朋友不想給他壓力給他時間慢慢還,結果店現在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下去,他要求頂讓出去後並退我頂讓金的一半,這跟當初簽訂退還的金額差了快25萬,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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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2種解果...你自己知道阿...
1錢...撕破臉照合約走
2好朋友25就算了...
看你覺得這朋友值不值得25..
wkc913 wrote:
與朋友合夥開了一間店...(恕刪)

我看頂讓也沒那麼好頂
就是不賺錢了才要頂讓,請問誰要接?
我是覺得堅持照合約走會比較好
Big-lp wrote:

我看頂讓也沒那麼好...(恕刪)

對方現在就在不認帳,說當初我就放棄經營了,沒什麼好談,店頂掉後,分一分錢就好。
我覺得你朋友是好人, 或者說老實人

如果是我拆夥哪還跟你簽約

直接把頂讓金額依股份比例及實際投入勞務多少分帳就算了

幹嘛還先簽什麼金額的約, 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如果你堅持要簽拆夥的約那我就跟你擺爛撐著

看你受不受得了日益虧損下去

這麼好的朋友不要再得寸進尺了

好好收場大家以後還是朋友
ben056 wrote:
只有2種解果...你...(恕刪)

+1, 25萬認清一個朋友。可以的。
照理說頂讓金的前都要全還給對你的欠款,他還有臉要求只想給你一半~~
這種朋友也不用對他客氣,該要的都要要回來,不過他很倒楣,找到一個
只合夥兩個月就拆夥的合夥人,早知道合夥前雙方負責工作要講清楚,不要
干涉雙方的工作範圍,否則就不要合夥。
kweas2005 wrote:
照理說頂讓金的前都要...(恕刪)

是我倒霉吧⋯一起努力一起打拼我都沒有怨言,兩個月的盈餘我也都沒拿到半毛錢,結果在背後說我的不是就算了,還說如果賺錢後就要把我踢掉吃掉我的股份,好在有人告訴我,要不然我不是一直傻傻的在幫他賺錢嗎
0933 wrote:
我覺得你朋友是好人,...(恕刪)

就是因為他當下沒錢給,所以才簽約啊,是我好人吧⋯
Jimmy Yang wrote:
+1, 25萬認清一...(恕刪)


+1 25萬認清一個朋友

我是擔心,如果頂讓金沒趕快拿回來,等下錢又被他用掉擺爛

到時一毛錢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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