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間物流公司擔任帳務人員,
105年10月到職到今,
11月就因為感覺不適任提出離職,
實際是因為主管口出不遜,
主管道歉後,也就留下來了,
1月實在受不了就又再提第二次了,
而這一次就真的很強硬的要走,
他們也就同意了,
但到現在一個月都過去好久了,
到現在都快三月了...
我卻還在這該死的地方...
一直跟我說要把事情做完還有要交接~
但都一個月過好久了...
一直不讓我走...
一直強調沒交接工作沒做完不能走...
但...你們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人我不就永遠都不用交接?!
工作只要繼續待一天就做不完啊...
我很想離開這個地方,
但主管一直堅持說如果走了...就要告我...@@
說我經手錢甚麼甚麼的...很嚴重的..
但我已經提前很久就說要走了...
拖到現在房子都要到期了...還不讓走...我要怎麼辦?
可以拍拍屁股就走人嗎?
真的會被告嗎???
我現在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老闆是一個很恐怖的人~
天天口出穢言情緒控管很差~三字經掛嘴把上...
不順心就問候我爸媽...要不就在群組或很多人面前羞辱我...
還會挑撥同事情感製造很多莫須有的話...
有時候還會亂摔亂砸東西...真的很可怕...
天天都要燒香拜佛不要惹到他...
辦公室內他和主管香菸不離手的...
天天加班(雖然有加班費)準時下班還會被白眼...
要不就在你下班前交代一堆公事....要你立馬完成...
有時還會質疑你的加班動機...(我又不是很喜歡加班說)
覺得你是要騙加班費...你能力不足之類的...
上司主管沒有一個有擔當~
反正出事就是自己要扛...
因為沒人會理你...
工作責任沒劃分清楚...
一個人要做10個人的事...
天天在他們威脅下我都覺得壓力很大...
真的巴不得趕快離開那個鬼地方...
每天去上班都莫名的害怕....
文章關鍵字
你到職不到一年,一周前提出就符合勞基法規定,就直接跟雇主說明幾號離職,時間到就不用再去,你也不用擔心會被告。
如果他不付你剩下薪資,直接到勞工具檢舉。
雇主有侮辱你的地方,請收集證據,必要時再對他提告。

tingtinglo wrote:
在一間物流公司擔任...(恕刪)


勞基法的規定如下 :
1.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2.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只要你有證據你是依時間規定提出,
你就可以依法離職, 不用找到交接人
離職時, 把移交清冊做好, 自己留一份備份
上面要有你跟交接人的簽名, 以免被賴

老闆再吵也沒用, 直接跟他說你問過勞工局,
你依時間規定離職即可, 不用怕被告
罵三字經又是在群組,他有明確表示是在指你,就告他公然污辱阿

公然侮辱 一罪一罰唷

存證信函 要有回執 務必收好 寄回公司告知要離職 內容也不用多寫甚麼,就依法告知離職

用三字經罵人,該主管此舉已觸犯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依法不用告知即可離職,最新的被打臉的慣老闆已經停業就是參考


其他自己查吧,這些其實都不用上網問人,出社會了有很多方法都可以解決,但通常不會是上網問網友




tingtinglo wrote:
在一間物流公司擔任帳...(恕刪)
我是一月寫離職單,那時押2/15離職,後來主管約談,延到2/20,到了2/20又說沒人交接還有交辦事沒做完不能離職,所以到了現在....他們中途一直警告我若不交接就離職會告我什麼商業法會計法的....這是什麼鬼,我工作將近十來年了第一次遇到這樣...有個妹妹時間到就離職沒交接之類的,近日就收到存證信函了...他也是很害怕...所以我現在真的進退不得....因為老闆常常口出惡言的也有準備錄音筆,但是每次都來不及錄到.....
存證信函就收阿,不代表甚麼,內容仔細看,存證信函郵局就可以下載了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load/index.jsp?ID=220301



tingtinglo wrote:
我是一月寫離職單,...(恕刪)

tingtinglo wrote:
在一間物流公司擔任...(恕刪)


怎麼會是他告你

應該是你告他才對

傻傻的你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tingtinglo wrote:
我工作將近十來年了第一次遇到這樣...(恕刪)


工作快10年連這基本應該具備的勞基法相關常識都沒有,那就怪不得公司坑你了!
你不會錄音、錄影嗎?
如果主管常常這樣,那他根本找死!

我待的公司,向來都是好聚好散,
像這種公司,我掌握證據之後直接走人,
離職後還會來一記回馬槍,
把它所有不法的事,慢慢地撥開來,
看它是要拿錢來擋我,還是要上新聞~
不要聽到要被告,就自己嚇自己。

先去勞工局搞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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