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這樣的在應徵時,都會告知雇主將要結婚,但重點是都沒有消息。而且還有些面試官,吐出你可以結完婚再找工作。在道義上,應徵時要告知結婚或懷孕不是嗎?我當然知道站在雇主,應徵你是一大損失,因為要請婚假、還要負擔勞基法規定的婚喪喜慶這等費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真的需要一份工作!應徵時該怎麼說比較好? 還是各位有什麼看法?
找工作有規定要告知要結婚....我是沒想到有這種規定~~ 但懷孕一定要告知 畢竟有些工作不適合孕婦但我覺得婚假最好你進公司過了三個月試用期後再請 是比較ok的畢竟二個月可能工作都還沒有上手 有時候還得交接前人工作..
換個角度來說好了。當年我是個職場新鮮人,進公司幾個月以後我一個同期要結婚了,帖子炸出來......我問一個相處得很好的老鳥他去不去。老鳥沒回答我,只說我那個同期這樣很討厭,相處的不熟才來不久就這樣炸,讓人很難處理........那時是個職場菜鳥不懂這事,工作越久越懂他的意思.......同理吧,先不考慮對老闆的問題,與同事的相處會是一個更難的問題。樓主任職以後結婚,新的同事是請還是不請呢?請不請都不好處理吧。與其造成這種麻煩,不如就先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