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間科技廠當交通車的司機 中間是由車行跟科技廠簽約 我算是車行僱的司機(車子也是我的)去跑趟。


我於6/20告知車行老闆 我要離職 然對方要求我 等公司找到替補司機才能離開 最晚7月底⋯我說最晚可以配合到六月底 因為七月我有自己的事要處理 他說那就找代班 錢該怎麼扣就怎麼算⋯


我的薪水在三月無預警被車行壓了一個月 部份還在去年七月剛上班時就被壓了兩個月還三個月⋯


請問我是否能依照我事前告知的時間點離職?以及 我的薪資能否在離職時要求拿齊呢?


PS.公司有保勞健保。

01小戰士 wrote:
目前在一間科技廠當...(恕刪)


依你宣告日開始起算,依進公司時規定之10、20、30天原則,時間到你就可以走人了
不給錢、不給你離職,就可以上勞工局投訴,除非你進公司時有簽到什麼文件是一定要有人來才能走,
hevalence wrote:
依你宣告日開始起算,...(恕刪)




我沒跟對方簽任何文件 他只說車行跟科技廠的合約是這樣走⋯很怪⋯連壓我薪水也是這種說法 說公司跟客戶端請款也是兩月或三月一結 所以我的薪水當然也是⋯

01小戰士 wrote:
我沒跟對方簽任何文...(恕刪)


台灣某大公司動不動開180天的票給下游供應商,那那些供應商的員工是不是也要半年才領一次薪水
你公司的歪理不用理會他,談不成就直接上勞工局了,他們違規事實很明確。
hevalence wrote:
台灣某大公司動不動開...(恕刪)

這就是我很不解的地方⋯


我會再試著跟他們談看看 真的不想弄的這麼難看⋯
公司吃定你是軟角色了,薪資的部分用勞基法
是可以告的成功的,車子的部分也可以告公司
侵占罪。委婉的方式跟公司說,請順便錄音。
ShanJK wrote:
公司吃定你是軟角色了...(恕刪)

謝謝提醒 我都沒注意到車的部分⋯


我會委婉的去談的
01小戰士 wrote:
我沒跟對方簽任何文件...(恕刪)

你的「公司」不把你當成員工,而是把你當成「外包」
公司跟業主怎麼簽的合約跟你沒有關係,你跟公司沒有簽合約
離職就依照勞基法的預先宣告期間來辦理,時間到就可以走人,公司刁難、扣薪就檢舉
喵~~滑鼠不能當飯吃,但可以混飯吃
01小戰士 wrote:
目前在一間科技廠當交通車的司機 中間是由車行跟科技廠簽約 我算是車行僱的司機(車子也是我的)去跑趟。
我於6/20告知車行老闆 我要離職 然對方要求我 等公司找到替補司機才能離開 最晚7月底⋯我說最晚可以配合到六月底 因為七月我有自己的事要處理 他說那就找代班 錢該怎麼扣就怎麼算⋯
我的薪水在三月無預警被車行壓了一個月 部份還在去年七月剛上班時就被壓了兩個月還三個月⋯
請問我是否能依照我事前告知的時間點離職?以及 我的薪資能否在離職時要求拿齊呢?
PS.公司有保勞健保。

如果你是去年7月才開始去車行上班的話
那你就屬於"未滿一年",按勞基法你只需要提前10天告知
也就是你6/20有告訴車行要離職的話,你就可以做到6/30為止
不過你的告知要記得想辦法留下證據,以免車行10天後賴皮說你沒講

勞基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其預告期間為:
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依法你有提前告知的話(未滿一年提前10天告知)
那你10天後走人,雇主不能扣你任何薪水
至於找不到人那是雇主的事
就算臨時找的代班比較貴,也是雇主該付的,不能賴到你身上
先好好說把薪資拿到 如果過於騎在你頭上 那就不必客氣 兇吧 我們是吃人頭路沒錯 但...不是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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