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聞又說要調漲基本工資及全面修法周休二日
小弟覺得是治標不治本…個人有見解如下:
1、應該強制打卡制,照勞基法走,除了工時八小時外,+2小時工資乘1.33倍,之後乘1.66倍,這樣老闆為了節省成本,會強制員工早下班…員工上班也會更有效率
2、依照勞基法,六日加班工資是平日是double,老闆給錢的話,就看勞方是否願意買帳加班
只是小弟看到新聞突發奇想的…雖然政府常被資方施壓,以上的政策應該是很難的
不曉得大家覺得如何?
個人積分:72分
文章編號:5182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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