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在這邊想藉由各位的力量,了解該如何跟大公司爭取自己該獲得的權益
我老婆在台北日商公司上班
該公司年終獎金分兩次發放, 一次就是大家都清楚的過年前
一次則是在四月初
今年我跟我老婆結婚,我老婆要跟我一起在高雄發展,
因此原就打算做到四月領到第二筆獎金才提離職並做到四月底或五月初
但前天公司突然發出通知說原定四月初發放三月份薪水時同時發放的獎金由於跟工會討論分配比例還談不攏
因此延後發放,我老婆為了順利承接高雄的工作,還是提出離職,
但公司人事卻威脅說那這樣他第二次發放的獎金就領不到了...
請問...原定何時發放獎金如因公司本身運作關係而無法如期發放,卻要脅欲離職人員無法獲得該筆獎金,
是否有任何反制方式?
跟勞工局申訴...已經打了...獲得公務員的答案是,等事情真的發生,你真的領不到再來說
(110:有人要殺我!!! A:那你死了嗎?等你死了再來說!!!)
如果這樣合理...以後公司將可以更可惡
公司一定知道領完年終會有一堆人換工作,甚至已經找好工作的
每年發放年終獎金時,故意說些理由拖延,導致要離職員工權益受損,這樣資方將可以多省下好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