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要加入WORLD GYM的中肯建議 -- 最好別碰上任何問題,各種不合理沒人會幫你解決
一開始只是因為WORLD GYM離家裡很近、方便運動,沒想太多就報名了
前幾個月正常使用也沒問題,但後來工作調動,就理解為什麼WORLD GYM各種爭議了!
一開始得知要到短期到海外工作(每次待幾個月、一年幾次往返),當時問了櫃檯,櫃台說可以辦理「請假」,可以網上email辦理、附上機票即可。
櫃檯有說一次只能申請兩個月,但是兩個月到再重新申請一次即可,我也覺得沒太大的問題。而且當時我有購買教練課,還在合約試用期限內(適用期內取消,剩下的錢可以有一定比例的退費),當時有問櫃台,櫃台說一請假,試用的期限也會往後延。
結果實際情況是:
1. 教練課試用期根本沒有往後延
當我請假過後,第一次回台,確定海外工作會繼續後,想申請教練課取消。結果櫃台說不清楚狀況、取消要問教練,櫃檯沒有權限,教練說教練部與櫃檯人員是分開的部門,櫃檯的人當初說的話教練部不負責。兩邊踢皮球、踢責任。
2. 請假通過標準不一,隨審核人員心情而定
之前email 請假文件,都可以通過。每次請假只能兩個月,但我出國一次可能3~6個月,不一定。第一次請假的兩個月後,我必須重新填寫申請文件,但附上同一張出國的機票(我唯一的證明文件),例如3月出國、請假3~4月,5月我還沒回國,但必須再重新申請一次,
以前解釋過、多次請假都能順利通過,但這次同個請假情況,對方卻拖了幾週不給通過,只會回覆「需附相關證明(僅附3月出國機票,需補近期具大名之位居海外證明,如 簽證、工作證或待回程補上回程機票)始能完成手續。請您將相關文件備註您的會員編號及「補件」字樣,以掛號方式寄至台中管理部。」
我目前工作只有長期簽證,工作性質為出差。住宿、水電都是公司名義、公司繳納,個人手機帳單都是網上繳納(手機號碼是我當地的號碼,帳單郵寄到信箱,沒有顯示名字、手機號碼也不會完全顯示、有匿名),機票都是單程買的,回程都是回去前幾天才決定,不會那麼早購買,根本沒有回程機票可以提供。
這些請假要求很無理,都不考量不同工作、地區的差異,要不是一次規定請兩個月,我也不用多次申請、每兩個月就要重填申請書、寄送已經夠麻煩了,還要在文件上刁難,而且不同人員審核標準不一致,這麼大的公司沒有標準規定?
這個部分原則照合約走,我沒看到合約,就不插花了。
口頭的東西沒有錄音是很難贏的東西。
2.請假部分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十、(會員權暫停)
消費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事先以書面向業者辦理暫停會員權行使,於停權期間,免繳月費,會員權有效期間順延:
(一)因出國逾二個月者,依本款辦理暫停會員權益,其期間以 個月為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但消費者同意得於境外使用業者所提供健身設施者,不在此限。
(五)因職務異動或遷居致難以行使會員權者。
前項情形消費者應檢附各款事由相關證明或釋明文件。
WG合約關於出國符合該點第1項第1款規定,也就是期間以6個月為限
我有問題的是 樓主為何不請假3~6個月?要每次2個月請假?
難不成是用到該點第1項第5款?而WG合約限制只能2個月?
但是該規範於第5款的情形是沒有最長時間限制,WG的合約有爭訟的空間。
至於相關文件部分,單只有一個出國機票,沒有回程機票
是很難認定你是否符合出國逾2個月而有第1款之適用
當然亦無法認定有職務異動而有第5款之適用
所以如果你於附上公司開出之證明,我想業者應該不會刁難,如果再不行就是消保官那裡處理了。
最後關於你於內文有提及待回程補上回程機票。
則亦可於事後補正生效這期間的請假程序。
所以看起來是沒什麼問題?
emi1509 wrote:
對於要加入WORLD GYM的中肯建議 -- 最好別碰上任何問題,各種不合理沒人會幫你解決
一開始只是因為WORLD GYM離家裡很近、方便運動,沒想太多就報名了
前幾個月正常使用也沒問題,但後來工作調動,就理解為什麼WORLD GYM各種爭議了!
一開始得知要到短期到海外工作(每次待幾個月、一年幾次往返),當時問了櫃檯,櫃台說可以辦理「請假」,可以網上email辦理、附上機票即可。
櫃檯有說一次只能申請兩個月,但是兩個月到再重新申請一次即可,我也覺得沒太大的問題。而且當時我有購買教練課,還在合約試用期限內(適用期內取消,剩下的錢可以有一定比例的退費),當時有問櫃台,櫃台說一請假,試用的期限也會往後延。
結果實際情況是:
1. 教練課試用期根本沒有往後延
當我請假過後,第一次回台,確定海外工作會繼續後,想申請教練課取消。結果櫃台說不清楚狀況、取消要問教練,櫃檯沒有權限,教練說教練部與櫃檯人員是分開的部門,櫃檯的人當初說的話教練部不負責。兩邊踢皮球、踢責任。
2. 請假通過標準不一,隨審核人員心情而定
之前email 請假文件,都可以通過。每次請假只能兩個月,但我出國一次可能3~6個月,不一定。第一次請假的兩個月後,我必須重新填寫申請文件,但附上同一張出國的機票(我唯一的證明文件),例如3月出國、請假3~4月,5月我還沒回國,但必須再重新申請一次,
以前解釋過、多次請假都能順利通過,但這次同個請假情況,對方卻拖了幾週不給通過,只會回覆「需附相關證明(僅附3月出國機票,需補近期具大名之位居海外證明,如 簽證、工作證或待回程補上回程機票)始能完成手續。請您將相關文件備註您的會員編號及「補件」字樣,以掛號方式寄至台中管理部。」
我目前工作只有長期簽證,工作性質為出差。住宿、水電都是公司名義、公司繳納,個人手機帳單都是網上繳納(手機號碼是我當地的號碼,帳單郵寄到信箱,沒有顯示名字、手機號碼也不會完全顯示、有匿名),機票都是單程買的,回程都是回去前幾天才決定,不會那麼早購買,根本沒有回程機票可以提供。
這些請假要求很無理,都不考量不同工作、地區的差異,要不是一次規定請兩個月,我也不用多次申請、每兩個月就要重填申請書、寄送已經夠麻煩了,還要在文件上刁難,而且不同人員審核標準不一致,這麼大的公司沒有標準規定?
引言 2018-06-07 13:50 by arcticbear2004
1.教練課程
這個部分原則照合約走,我沒看到合約,就不插花了。
口頭的東西沒有錄音是很難贏的東西。
2.請假部分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十、(會員權暫停)
消費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事先以書面向業者辦理暫停會員權行使,於停權期間,免繳月費,會員權有效期間順延:
(一)因出國逾二個月者,依本款辦理暫停會員權益,其期間以 個月為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但消費者同意得於境外使用業者所提供健身設施者,不在此限。
(五)因職務異動或遷居致難以行使會員權者。
前項情形消費者應檢附各款事由相關證明或釋明文件。
WG合約關於出國符合該點第1項第1款規定,也就是期間以6個月為限
我有問題的是 樓主為何不請假3~6個月?要每次2個月請假?
難不成是用到該點第1項第5款?而WG合約限制只能2個月?
但是該規範於第5款的情形是沒有最長時間限制,WG的合約有爭訟的空間。
至於相關文件部分,單只有一個出國機票,沒有回程機票
是很難認定你是否符合出國逾2個月而有第1款之適用
當然亦無法認定有職務異動而有第5款之適用
所以如果你於附上公司開出之證明,我想業者應該不會刁難,如果再不行就是消保官那裡處理了。
最後關於你於內文有提及待回程補上回程機票。
則亦可於事後補正生效這期間的請假程序。
所以看起來是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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