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vinec.tw wrote:砸錢給國際足總的投...(恕刪) 主辦世界盃的門檻,比踢進世界盃的門檻高多了。FIFA規定的主辦世界盃的條件如下:1-首先要有職業足球聯賽2-足球必須是該國的主流運動3-該國代表隊的實力需要一定水準4-該國要有一個月容納300萬以上遊客的吞吐量5-必須要有10座城市以上,12座人工草皮35000座位以上,的標準足球場台灣目前沒有一項條件符合的
0933 wrote:先要放棄棒籃球這類...(恕刪) 籃球根本不是東亞人種玩的來的項目。而台灣人事實上也不熱愛棒球,如果台灣人真的愛棒球,職棒不會只有4隊,體育場等空地也不會沒有玩棒球或傳接球的民眾。台灣卻都賠本在這意義不大的項目上了…學學日本吧,把中心都投入到足球上。職業足球從10隊變38隊,到海外賺外幣的足球員近百人。
願違 wrote:籃球根本不是東亞人...(恕刪) 台灣棒球我真的越看越無言...這幾隊在打 永遠都無法增長實力與未來...我忘記在哪說到台灣運動比較適合個人賽事團體的不適合因為沒場地 沒資源 ...等 很多因素而一人運動反而比較常見在國際上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