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案 陳致遠張誌家判刑確定
感覺又是重重拿起, 輕輕放下. 包含組頭, 最重的才判刑七年而已, 老實說, 在裡面裝一下 當個乖寶寶, 搞不好蹲個三四年就可以假釋, 出來了又是活龍一尾. 享受之前的不法所得, 買豪宅開名車... 要幾個妮妮就有幾個
老實說 這樣的結果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球迷都會感到很失望 犯罪的連牢都不用做 罰個幾萬了事 說難聽點 某人現在還可以上節目嘻皮笑臉 搞不好幾集的通告費就可以繳罰金了 犯罪的都可以這樣便宜行事了 要我相信台灣不會再有假球事件發生 那就是要我相信張先生會被他老爸打斷腳骨一樣
對了, 都確定判刑了, 有沒有張先生要被他老爸打斷腳骨的消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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