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95 wrote:
具雙重國籍的男子在臺灣要不要當兵?
依我國憲法第20條及兵役法第1條規定,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基於依法行政,具雙重國籍的役齡男子在臺灣均有服兵役之義務,應接受兵役相關法令之規範(恕刪)
應接受兵役相關法令之規範,但相關法令規範並不是一入籍,就必須當兵,還有附帶條件的。
根據「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第四條:
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屆滿一年之計算,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準:
一、連續居住滿一年。
二、中華民國七十三年次以前出生之役齡男子,以居住逾四個月達三次者為準。
三、中華民國七十四年次以後出生之役齡男子,以曾有二年,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累積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為準。
歸國僑民之役齡男子返國就學者,在符合緩徵條件之期間,不列入前項居住期間計算。
林書豪是民國74年次以後出生,只要沒有曾經有兩個年度,該年度在台灣累積居住超過183天(入籍但不定居),就不用被徵召服役。
不然,新台灣人Q戴維斯歸化了中華民國國籍,豈不還得當個兵,才能幫中華隊打球?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