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多大聲就是見仁見智
像我昨天露營就是雨棚都靠很近
隔壁就一群人三帳在客廳帳高談闊論(就我們覺得是聲音過大了)
到了一點多還是這麼大聲
洗手台就在旁邊 吃完消夜在那邊洗碗筷的聲音
真的受不了
出去跟他們說一下 結果被一個女的眼睛青
一個男的說抱歉抱歉 (不過聽得出來是不情願)
說真的都知道出來露營就是這樣
但只要不太誇張都是OK的
這次真的遇到太誇張才這樣
不只這樣喔 還整天在帳篷前面抽菸...
三帳輪流抽 每幾小時就拿出來抽
營主提醒了也是一樣 這就真的誇張了
出來露營呼吸山中空氣
還在小朋友旁邊抽菸....不是不能抽 是可以到遠一點的地方抽這是沒關係的
重點是對方自己也有小孩
真的替他們小孩覺得可憐....吸二手煙吸習慣了
不過就大家這樣講起來 我們還真的是"特別"的露客
會虛心檢討
訂位的時候盡量訂獨立帳的位置
晚上10點之後的噪音管制手段
針對噪音管制區內特別場所[8]
特別場所在不同時段都有各自的分貝標準限制[9](也會因為屬於不同區域而時段認定有所不同),若違反經勸導不聽可以連續處罰、強制停工[10]。
針對特定行為
大部分的縣市,所有區域10點後都禁止上述及其他特定行為(如唱卡拉OK)[11],若違反可以按次處以罰鍰[12]。
針對其他噪音
若非屬法規上列舉的特定行為,但屬不具連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別人生活的聲音(如寵物吠叫)[13],可以向警察舉報[14],警察機關因民眾舉報後知道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嫌疑者,就應即開始調查[15]。如果成立,會處以罰鍰[16]。
晚上10點之前的噪音管制手段
10點之前對特別場所[17]及特定行為[18]音量的限制較寬鬆,但若噪音已影響他人,亦可分別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處以罰鍰及因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5項[19]請管委會制止並報請主管機關(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處以罰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