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誠不誠實、有沒有意圖想騙人什麼的,我並不在意,一來只是推測,並無它說謊的"十足證據",這只會流於各說各話、吵不完的;二來要當騙子是你家的事,我又不是你媽要在意你的道德,你只要合法賠償、不要侵犯到消費應有的權益就好。
此時,我們真正受損的是心情及等待換貨的時間,但要以此求償到什麼程度?我是覺得再送一台新機是有點太過,應不會成功。
(若要訴諸法律,請找消保會的消保官,消基會是民間團體,只是協調用的,沒有法律約束力;然後若要鬧大,還可找媒體爆料,不過,後果自担,結果不一定如個人預期就是。)
Earthling wrote:
01這網站真的很寫實
如此歡樂的發文
一直是我回站的動力
感謝此篇發文者提供人生教材
大家都錯怪發文版主了。版主的『新機補償』,應該是「懲罰性賠償」的一種延伸,一種追求社會正義的展現。
借用謝長廷先生的「合理懷疑(推論)」:本來機子原價XXXXX元,廠商支持政府「振興券」之消費政策而超低特價出清,版主有幸購得,內心一陣狂喜與期待。怎知,收到商品開箱後,竟然有如小強便便般的咖啡鬥殘渣,滾滾迎面而來。心頭大驚,心臟兒不規則悸動難受不堪。惶惶終日,無法停事,原一家之幸福、社會之所幸,國之所安,斷然全失。
為求社會正義之實踐、人民福祉之受保障,因而挺身而出,向廠商提出「懲罰性賠償」之「新機補償」。用心之良苦,酸民何以待之?竟如此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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