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國小六年級學生跳樓命危光頭校長下封口令誰都不准提

chtsnku14 wrote:
留言
哇~~~你真的很努力耶!開這麼多帳號 真的是辛苦了呢!
話說 你的魚是怎麼找回來的?真的很想知道欸
不過還是恭喜你找回你的寶貝

有證據就拿出來
胡說八道當心被告
倒是你的寶貝找到了嗎?
鬼滅王 wrote:
當然不會開校事會議啊! 這個主任可是校長的醉愛酒友,喝酒唱歌少了他日子多無聊,反正開不開校事會議是校長說了算,自己人莊作不知道、莊作沒看到、莊作沒聽到就好,明年就幫這個年輕小麻吉換個總務主任位子避避風頭就沒事了,反正大家都很健忘,不是嗎?

這個主任剛剛當老師來到這個學校第一年,帶五年級班導師,他的班級經營特色就是獅吼功,什麼大小事都用咆嘯來吼學生,接著不久之後就被學生及家長投訴,照理說五年級導師都會帶到六年級畢業,但是前校長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將他調離導師職務,讓他去當生教組長,發揮他的專長獅吼功,之後校園處處都可以聽到他發功時的威力,連午休時間也不例外,常常將學生帶到操場大聲獅吼學生,不需要麥克風擴音設備全校也都聽得到。如果管教學生、班級經營用獅吼功有效的話,那以後參加教師甄試的這些考生們大家就來比看誰罵人最大聲當作錄取標準好了!

我是永和國小自然科任老師黃錫芳,今天我想表達個人對這篇文章的淺見,煩請永和國小的同事們不吝賜教。今天大家有緣當同事,是善緣還是惡緣全在一念之間,不管您是校長、主任、組長、導師或是科任老師,不管您是資深或是資淺的老師,大家當初進入教育界都是老師出身,可能大部分的老師包括我自己都是本著一股教育下一代的使命感才會選擇當國小老師這份神聖又有意義的工作,當初沒有任何人強迫我選擇這份教書的工作。當然每個老師對於教育的本質、哲學觀、價值觀都不盡相同,採用的教學方式也不一樣,畢竟世界上沒有最好的教學方式,只有更好的教學方式。我個人從2000年教書至今也持續在每一堂課中讓自己在教學方面更加精進,讓學生更容易理解我上課所要傳授的知識、情意和技能以求達到設定的教學目標,至少也不要浪費學生寶貴的學習時間,而我這二十多年來所遇到的每一位老師幾乎都是這樣每天兢兢業業地努力工作。我之所以從事這份教書工作並不是要追求個人的成就感,而是一開始所提到的教育初衷,也就是使命感,相信大部分的老師都是如此。至聖先師孔子曾經回答學生子貢一個重要的問題「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孔子回答子貢說自己所不願意接受的,切勿施加在別人身上。「恕」的意義在於推己及人,在尊重與包容,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不想承受的事,要有同理心,不要加諸別人。今天的教育現場出現了師生互動的問題、親師互動的問題、甚至是兼任行政工作的老師與未兼任行政工作老師互動的問題,追根究底就是「恕」的問題,解決之道就是孔子在2500多年前所說過的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當一個人隨時有這種自我克制的反省,以希望別人如何對待自己的行為方式來作為對待別人的行為標準,這便是建立良好人際互動關係的基礎。記得我在當兵服役的時候,那時軍中有一種陋習,就是老兵會欺負新兵,當時老兵和新兵人際互動的方式就是老兵要樹立權威,讓菜鳥新兵不敢不守規矩,要達到這個目的,許多老兵可能會以各種不人道的方式對待新兵,導致許多憾事發生,有可能新兵被老兵整死,老兵被抓去關;也有可能新兵被逼到絕路後跟老兵同歸於盡,這樣的結果就是全輸的局面。如果老兵能夠以當初自己還是菜鳥新兵時,很多當兵的規矩都不懂的情況下,一不小心犯了錯誤,相信當時的自己一定很希望老兵能夠給自己改進的機會,希望老兵能夠教我下次怎樣做才不會犯同樣的錯誤。我們每個人都希望遇到這樣的貴人相助,當自己有能力的時候,是不是可以當別人的貴人,助人一把,相信對方也會心懷感激,甚至兩人今後可能成為終生的好友,畢竟人生中寧可多一個朋友,也不要多一個敵人,不是嗎?

huangess
[哈欠]
huangess
辛苦教學現場的老師了~
hsifang wrote:
我是永和國小自然科任老師黃錫芳,今天我想表達個人對這篇文章的淺見,煩請永和國小的同事們不吝賜教。今天大家有緣當同事,是善緣還是惡緣全在一念之間,不管您是校長、主任、組長、導師或是科任老師,不管您是資深或是資淺的老師,大家當初進入教育界都是老師出身,可能大部分的老師包括我自己都是本著一股教育下一代的使命感才會選擇當國小老師這份神聖又有意義的工作,當初沒有任何人強迫我選擇這份教書的工作。當然每個老師對於教育的本質、哲學觀、價值觀都不盡相同,採用的教學方式也不一樣,畢竟世界上沒有最好的教學方式,只有更好的教學方式。我個人從2000年教書至今也持續在每一堂課中讓自己在教學方面更加精進,讓學生更容易理解我上課所要傳授的知識、情意和技能以求達到設定的教學目標,至少也不要浪費學生寶貴的學習時間,而我這二十多年來所遇到的每一位老師幾乎都是這樣每天兢兢業業地努力工作。我之所以從事這份教書工作並不是要追求個人的成就感,而是一開始所提到的教育初衷,也就是使命感,相信大部分的老師都是如此。至聖先師孔子曾經回答學生子貢一個重要的問題「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孔子回答子貢說自己所不願意接受的,切勿施加在別人身上。「恕」的意義在於推己及人,在尊重與包容,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不想承受的事,要有同理心,不要加諸別人。今天的教育現場出現了師生互動的問題、親師互動的問題、甚至是兼任行政工作的老師與未兼任行政工作老師互動的問題,追根究底就是「恕」的問題,解決之道就是孔子在2500多年前所說過的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當一個人隨時有這種自我克制的反省,以希望別人如何對待自己的行為方式來作為對待別人的行為標準,這便是建立良好人際互動關係的基礎。記得我在當兵服役的時候,那時軍中有一種陋習,就是老兵會欺負新兵,當時老兵和新兵人際互動的方式就是老兵要樹立權威,讓菜鳥新兵不敢不守規矩,要達到這個目的,許多老兵可能會以各種不人道的方式對待新兵,導致許多憾事發生,有可能新兵被老兵整死,老兵被抓去關;也有可能新兵被逼到絕路後跟老兵同歸於盡,這樣的結果就是全輸的局面。如果老兵能夠以當初自己還是菜鳥新兵時,很多當兵的規矩都不懂的情況下,一不小心犯了錯誤,相信當時的自己一定很希望老兵能夠給自己改進的機會,希望老兵能夠教我下次怎樣做才不會犯同樣的錯誤。我們每個人都希望遇到這樣的貴人相助,當自己有能力的時候,是不是可以當別人的貴人,助人一把,相信對方也會心懷感激,甚至兩人今後可能成為終生的好友,畢竟人生中寧可多一個朋友,也不要多一個敵人,不是嗎?



希望黃老師的肺腑之言相關人士能聽懂。
hsifang wrote:
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孔子回答子貢說自己所不願意接受的,切勿施加在別人身上。「恕」的意義在於推己及人,在尊重與包容,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不想承受的事,要有同理心,不要加諸別人。今天的教育現場出現了師生互動的問題、親師互動的問題、甚至是兼任行政工作的老師與未兼任行政工作老師互動的問題,追根究底就是「恕」的問題,解決之道就是孔子在2500多年前所說過的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當一個人隨時有這種自我克制的反省,以希望別人如何對待自己的行為方式來作為對待別人的行為標準,這便是建立良好人際互動關係的基礎。(節錄)


的確,今天這教育場合所發生的一切紛紛擾擾,問題根源可以說源自於"沒有同理心"

你想不想像可憐的小學生那樣被獅吼?
你想不想像無助的基層教師那樣被黑函不斷的攻擊、被逼寫自白書?
你想不想待在監獄一樣的工作場域、每天被典獄長霸凌?
你想不想被公平正義的規則對待?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否則,所有的作為必將反噬於自身。
wonderland2024 wrote:
北投某高中生失控施打老師 疑不滿被訓影響上課突暴走/人本文教馮喬蘭籲代課老師冷靜以對/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月琴評斷校方處理欠妥


少數特殊生或其家長挾其身分,自以為有特權,在班上予取予求,同學、老師都要忍讓他三分。
如果老師不能配合他們的要求,就開始用一些空洞的罪名來投訴老師,不負舉證責任就可以讓老師疲於應付。
這時候,老師"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你就要選擇是否靠邊站了,平時沒有拜碼頭的,趁機被修理剛好而已。
鬼滅王 wrote:
少數特殊生或其家長挾其身分,自以為有特權,在班上予取予求,同學、老師都要忍讓他三分。
如果老師不能配合他們的要求,就開始用一些空洞的罪名來投訴老師,不負舉證責任就可以讓老師疲於應付。
這時候,老師"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你就要選擇是否靠邊站了,平時沒有拜碼頭的,趁機被修理剛好而已。


本人也是受害者之一,陳情家長跟1999市長信箱陳情的內容根本與事實不符且在家長無法提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校方及教育局還要求老師花寶貴的時間寫報告回覆。明明老師上課的時間都不夠用了,竟然還胡說老師自然課通通不上等等荒謬至極的不負責言論,扭曲老師的話來誣陷本人。懇請校方、教育局、教育部重視這個普遍存在的現象,不要再讓基層的教師單獨面對少數無理家長的霸凌,讓這個充滿烏煙瘴氣的教育環境,恢復該有的寧靜與自由。














hsifang wrote:
本人也是受害者之一,陳情家長跟1999市長信箱陳情的內容根本與事實不符且在家長無法提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校方及教育局還要求老師花寶貴的時間寫報告回覆。明明老師上課的時間都不夠用了,竟然還胡說老師自然課通通不上等等荒謬至極的不負責言論,扭曲老師的話來誣陷本人。懇請校方、教育局、教育部重視這個普遍存在的現象,不要再讓基層的教師單獨面對少數無理家長的霸凌,讓這個充滿烏煙瘴氣的教育環境,恢復該有的寧靜與自由。

我曾經是被家長無證據投訴的受害者,也看過其他老師被家長惡意投訴,這種"不須舉證即可投訴"的陋規,教育局與新北市市長辦公室是否該檢討?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都賦予檢察官與當事人有舉證的責任,以防濫訴,怎麼1999市長信箱如此隨便?成為被家長利用來修理老師的利器!只要老師被投訴,莫名其妙先叫你寫報告,再威脅要開校事會議調查你,讓你在繁重的課務壓力之餘,還要花心思應付瘋狗。
既然1999市長信箱規定當事人必須具名檢舉,也有必要要求當事人需負舉證責任以示負責。
在此呼籲侯市長必須亡羊補牢,檢討修正1999市長信箱的投訴規則,還給教育界清靜、不受干擾的教學空間。
鬼滅王 wrote:
少數特殊生或其家長挾其身分,自以為有特權,在班上予取予求,同學、老師都要忍讓他三分。
如果老師不能配合他們的要求,就開始用一些空洞的罪名來投訴老師,不負舉證責任就可以讓老師疲於應付。
這時候,老師"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你就要選擇是否靠邊站了,平時沒有拜碼頭的,趁機被修理剛好而已。


歡迎曾遭受不合理對待、有類似經驗的老師上來申冤,分享您的經驗。
不知那位跳樓的學生現在情況如何了??
非常關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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