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提案陸配定居台灣要「入籍宣誓」黃捷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二修正條文草案」,新增預擬「入籍宣誓」誓詞如下:「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承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恪遵憲法及法律,善盡公民義務。大陸地區人民宣誓後,分別於誓詞上簽名、蓋章,送內政部存查。」
mykukoc wrote:黃捷提案陸配定居台灣...(恕刪) ok阿 叫民進黨去跟陸配們說吧~~~白癡黨~~冥禁洞官員哪個就職時沒宣誓過效忠中華民國,結果都在搞台獨企圖顛覆國家,又有誰被制裁了?總統還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權~~
mykukoc wrote:黃捷提案陸配定居台灣...(恕刪) 目前的陸配,有誰違反了這內容的嗎?台灣人去大陸都不用宣示,台灣叫陸配念這些,是種歧視嗎?對台灣的民主沒信心,才想到怎麼去羞辱人,真過份!以後要選總統,會不會要喊「台灣國萬歲!」才能交競選「中華民國總統的資料文件」。
mykukoc wrote:目前的陸配,有誰違反...(恕刪) 民進黨 當中華民國的官阿~除了愛中華民國的國幣外,個個都想推翻這個中華民國改建台灣國,這些人才應該用叛國 內亂罪全抓去槍斃吧?還敢說陸配,真是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