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跟夜店聯合辦理的迎新 真的不該管一管嗎

我上夜店,是大四跟實習認識的廣告業者一起去才開始的
但當時我們上的是台北的夜店,純粹喝酒,或是純粹跳舞的,當然也有所謂的人肉市場,但台北夜店沒聽說過下藥的,頂多是比較笨的女生,也許是故意的吧,故意喝醉酒來認識男生

今年小孩去上台中的大學,學校迎新是跟夜店辦的
這沒有不好,但是 這造成小孩大一就認識一些夜店的三教九流的人
台北去夜店,就純粹是玩
台中我不熟,但小孩因為去了夜店 似乎認識了一些所謂傳播業的人

我本身大學念的就是大眾傳播系,但我們這種系跟台灣次文化出現的那種提供雞鴨的傳播業是不一樣的

那些雞鴨傳播業灌輸小孩一些奇奇怪怪的觀念
但也沒錯 讀書不一定比較好 台灣的環境,理工科畢業了一樣沒工作,搞不好還會被詐騙集團軟禁虐待致死....

我只是想說 盧秀燕你還想當台中市長,你怎不管一管台中的八大行業?難道台中市府的吃穿都是靠八大行業嗎?還是你們能當選都是靠八大行業嗎?

小孩才剛上大一,我希望他接觸的是學校的各種學生、老師 學會獨立思考,正確的判斷能力,學會有國際觀
但因為大一迎新已經都跟台中夜店結合了
小孩長的稍為高帥一點就被傳播業的人極力吸收,灌輸非正道的觀念

盧秀燕你要不要管一管,這樣的大學結合夜店 你敢說你台中做的好嗎?

我到底是花錢送小孩去念大學 還是去給八大行業訓練幹部的啊?
台中市長都沒責任嗎?

不要跟我說我自己家長怎麼不管,問問妳們自己年輕時你們父母管的了你們嗎?
芝木貢 wrote:
接觸的是學校的各種學生、老師 學會獨立思考,正確的判斷能力,學會有國際觀

嗯 ...
會送他去德國讀嗎?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芝木貢 wrote:
今年小孩去上台中的大學,學校迎新是跟夜店辦的
這沒有不好,但是 這造成小孩大一就認識一些夜店的三教九流的人

市長哪有管那麼寬

既然學校迎新跟夜店辦,那你應該找學校 或 主辦人,問他們為什麼要在夜店辦?

除非夜店違法,否則找市長是不理性的
芝木貢 wrote:
今年小孩去上台中的大學,學校迎新是跟夜店辦的

其實不瞞你說,
早在幾十年前,
我們學校的某幾個系所就曾經聯合在PUB辦迎新活動了(記得當時是把PUB整個包下來),
而且還是在民風相對純樸的台南,

所以我不認為這種事在現在來說有什麼大不了的。
好累,算了,隨它去吧。
歐貝拉之夢
So what嗎?[拇指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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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嗎 全台好像玩法都差不多
芝木貢 wrote:
盧秀燕你要不要管一管,這樣的大學結合夜店 你敢說你台中做的好嗎?
大學是歸台中市還是教育部管的?

已經有個政治區給鄉民吐口水了,老是有人要偷渡政治文到廢文區來,要不要叫蔣月半管一管?
現在的夜店很安全吧
都沒有女生
進去全部都男的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芝木貢 wrote:
我上夜店,是大四跟實習認識的廣告業者一起去才開始的
但當時我們上的是台北的夜店,純粹喝酒,或是純粹跳舞的,當然也有所謂的人肉市場,但台北夜店沒聽說過下藥的,頂多是比較笨的女生,也許是故意的吧,故意喝醉酒來認識男生

今年小孩去上台中的大學,學校迎新是跟夜店辦的
這沒有不好,但是 這造成小孩大一就認識一些夜店的三教九流的人
台北去夜店,就純粹是玩
台中我不熟,但小孩因為去了夜店 似乎認識了一些所謂傳播業的人

我本身大學念的就是大眾傳播系,但我們這種系跟台灣次文化出現的那種提供雞鴨的傳播業是不一樣的

那些雞鴨傳播業灌輸小孩一些奇奇怪怪的觀念
但也沒錯 讀書不一定比較好 台灣的環境,理工科畢業了一樣沒工作,搞不好還會被詐騙集團軟禁虐待致死....

我只是想說 盧秀燕你還想當台中市長,你怎不管一管台中的八大行業?難道台中市府的吃穿都是靠八大行業嗎?還是你們能當選都是靠八大行業嗎?

小孩才剛上大一,我希望他接觸的是學校的各種學生、老師 學會獨立思考,正確的判斷能力,學會有國際觀
但因為大一迎新已經都跟台中夜店結合了
小孩長的稍為高帥一點就被傳播業的人極力吸收,灌輸非正道的觀念

盧秀燕你要不要管一管,這樣的大學結合夜店 你敢說你台中做的好嗎?

我到底是花錢送小孩去念大學 還是去給八大行業訓練幹部的啊?
台中市長都沒責任嗎?

不要跟我說我自己家長怎麼不管,問問妳們自己年輕時你們父母管的了你們嗎?

可以請問樓主您是哪間學校嗎
台灣的大眾傳播系通識教育
沒教學生
大學的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嗎

您貴子的學校如果有不當之處
您可以通知教育部
學校評鑑上是可以做有效處理的

法規名稱: 大學法
修正日期: 民國108 年12 月11 日

第1 條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第2 條
本法所稱大學,指依本法設立並授予學士以上學位之高等教育機構。
第3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第二章設立及類別
第4 條
大學分為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以下簡稱公立)及私立。
國立大學及私立大學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教育部依照教育政策,並審察各地實際情形核定或調整之;直轄市立、縣(市)立大學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各級政府依序報經教育部核定或調整之。私立大學並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為均衡區域之專科學校教育,教育部得就未設有專科部之縣(市),核准大學附設專科部。
大學得設立分校、分部。
大學及其分校、分部、附設專科部設立標準、變更或停辦之要件、核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5 條
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大學定之。
教育部為促進各大學之發展,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學校調整發展之參考;其評鑑應符合多元、專業原則,相關評鑑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小時候就應該灌輸你想要的觀念,而不是出去被洗腦才在怪東怪西!
芝木貢 wrote:
大一迎新已經都跟台中夜店結合了

應該貴公子(公主)學校系所自己選擇的決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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