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老師指揮交通被撞飛 兩大教師團體批教育部推諉卸責

12:262021/12/02 中時 林志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202002567-260405?ctrack=pc_main_recmd_p03&chdtv
高雄市鳳翔國中梁老師1日執行交通導護工作遭小客車闖紅燈撞飛,迄今未脫離險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抨擊教育部推諉卸責,不排除發起不合作運動;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則要求讓老師回到教室,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應該交還給交通警察。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師並非指揮交通者,但學校不斷要求老師去指揮交通、擋車,教育部長年以來對此視而不見,難道要不斷發生悲劇,甚至出了人命,才能引起政府的重視嗎?

侯俊良說,常常接到教師詢問為何必須擔任交通導護的詢問,在此次不幸事件之後,來自地方的詢問更多。然而,長期以來,面對教師擔任交通導護疑義,教育部的表現就是消極怠惰、推諉卸責,面對如此重大的爭議,歷任教育官員不思積極作為,縣市政府也不願意讓交通執法人員取代教師,反而理直氣壯的責問教師怎麼可以這樣沒有愛心。

侯俊良強調,希望悲劇到此為止,不要再有第二個不幸,全教總要求教育部盡快提出具體作為,不要再以老師應該有教育愛、感謝老師不辭辛勞當作推諉卸責的護身符,否則不排除發起不合作運動,發動全國教師全面退出校外交通導護工作。

全教產發布新聞稿指出,學校範圍外應不屬學校校務,若為了維護學生上學交通安全,則指揮交通、維護道路交通之安全應屬於交通警察,或義交,為何要把交通警察的工作加諸於學校教師呢?

全教產說,學校導護老師沒有執法權,當拿起「停」的旗子揮舞,對駕駛根本沒有強制力,還要賭這輛車會不會停下來,且沒有危險加給、沒有執勤津貼,只有一張獎狀加上「可能無效」之補休。

全教產呼籲政府必須正視此問題,不然教師站導護發生意外的事情,不會是最後一次,老師也難以兼顧班級學生狀況,等於肩負雙重責任壓力大。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未來可能修法通過之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讓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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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個好議題,比藻礁公投來得有意思:
教師、公務員的工作內容為何?

老師該不該協助上下學導護?
該不該協助學生吃午餐?
該不該協助學生上廁所?
該不該協助學生生活品德?

我家有大量的教職人員,倒沒有就這個反對過,
一個老師,如果是主科,比方國英數,每周20小時課程,
備一次課,就能用3-5年。每周相當於只需要工作不到30小時。

相對來說,公務員上午8點上班、下午5.30下班,中間雖然有1.5小時休息,但實際上有事情還是要處理。

如果教師要爭取連協助上下學、吃午餐、生活習慣養成都不管,只要上課,
那是否將這些所謂的上下學等非教學的工作移除後,教師的上課時數應該增加到30堂、甚至40堂?
(國中小每堂只有40-50分鐘)。

同樣的,公務員需不需要配合政令宣傳、拍影片行銷?
需不需要去辦活動?

到底,公務員的工作是什麼?
老師的工作是什麼?
警察的工作是什麼?

拿掉救狗、救貓、抓蛇等的任務後,警察的工作變輕鬆了?還是一樣?
塔綠斑網軍操作“老師是肥貓!”議題倒數中
cust123456789
軍公教裡,最強勢的就是老師....因為各個辯才無礙,軍人則是有槍,最好欺負的是公務員.....。尬綠班應該還不敢去動老師....最多是試試水溫。
帕達鴨
塔綠班成員中,老師是不小的一個群體,同性戀、女拳在國外潛伏在這個行業中有一定比例,不管是歐洲中南美或美國都都有前例。
難道老師會在綠燈的情況下擋車嗎?
還是老師會在紅燈的情況下叫學生過馬路?
老師做的本來就不是指揮交通
老師做的是引導學生交通行進

如果認為老師的工作就只在於知識教育,其他一概不管
如果認為保護學生、照顧學生都不該是老師的工作
那就轉行去補習班吧

而且這種事有這麼難處理嗎?
不想做的話,每位老師每個月掏1千塊出來請人來做不就好了

不過個人還是建議學校都應該有天橋或地下道
每一座都在道路拓寬時拆掉,然後就不蓋回去了,真的是莫名其妙
人家正在忙著研擬採購平板

跟全民英檢列入畢業成績呢~
眼見非所見,耳聞非所聞。
這意外是導護老師被闖紅燈的汽車撞傷

換成交通警察被撞了就不會受傷了嗎?



問題在於汽車闖紅燈,不是導護工作由誰執行

這教師團體是借題發揮吧
Jacky Wu
真的很像民進黨在野一樣常常借題發揮,民進黨已經執政了,不要再學了好嗎?民進黨也不會聲援你們的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這裡面做事的應該都不是老師
不然怎麼提出這麼無腦的說詞
tdbigman wrote:
12:262021/12...(恕刪)


私立學校的老師有在做這些工作嗎?
jiang0214
私校老師福利有公立好嗎?付出跟所得要平衡,公立老師只求保障,付出了什麼?
國小上學時間做交通導護,很多學校就是由家長輪流去幫忙。現在的問題是很多雙薪家庭,家長都要上班沒辦法當交通導護,有空的家長也不願意去幫忙,才會叫老師排班去站導護。
至於導護應該要叫誰站,一直以來就是沒有全國一致的規定,造成學校跟家長會互推工作。但是沒人去站只要學生過馬路被車撞一定是叫學校扛責任,才會造成學校叫老師去站。實際上就是沒有法源依據,誰怕事誰就去做而已。
高雄市鳳翔國中是一個有地點有名子的地方,現在有種工具叫google街景,我們很容易就能看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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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不在現場,以下都是根據google街景做的假設,注意!只是假設。

先看鳳翔國中

大門:


門外左右兩邊:



這是一個沒有紅綠燈的街道,要不要有紅綠燈是學校跟相關單位的事,不討論這個,只講這種狀況要如何處理。

老師不是交通警察,沒有權力管馬路上的車輛,老師能做的只有管制自己學校的學生,正確做法是有車子靠近的時候,制止學校的學生穿越馬路,等確定安全後,再讓學生通過馬路。

老師不是讓學生快速的通過馬路,是讓學生安全的通過馬路。

非警察而有交管需求時,都應該這樣做.舉凡保全﹑工地﹑老師,通通不是警察沒有權力管馬路,他們應該要做的是管自己內部人員,而不是去管馬路。

這是交管人員沒有認清自己應當的作為,不是你去交管你就有權力管馬路。

不管什麼狀況都不應當去馬路擋車,他也沒權力去擋車,他只有擋自己人的權力。

學校如果要更安全甚至可以左右外側各派兩道額外的防線,等左右兩道都放下後,確定都安全後再通行,事實上也很多學校這麼做了。

這個學校沒做好交管人員的訓練,交管人員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他們或許都沒有這個意識,管是管自己人不是管馬路。是讓學生安全離開不是讓學生快速離開。
tdbigman wrote:
如果教師要爭取連協助上下學、吃午餐、生活習慣養成都不管,只要上課,
那是否將這些所謂的上下學等非教學的工作移除後,教師的上課時數應該增加到30堂、甚至40堂?


正解
老師吃相難看
在公務員跟勞工身分中撈最大好處
老師沒有考績75%甲等比例問題
薪資也沒有公務員佔缺問題
還可以因為混個學歷就加薪
這些都遠遠比公務員好

以前是因為老師要肩負很多道德上的工作
現在老師素質差的一堆
很多老師放影片上課教學混一被子
又不想負擔道德上的工作
那就回歸工作歸工作
該淘汰的不適任者就淘汰
該打乙等一樣要打乙等
上班做好作滿8小時
這才符合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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