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及三中案被檢方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馬英九發表聲明,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
前總統馬英九(前左)涉三中案遭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27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中央社\檔案照)
前總統馬英九(前左)涉三中案遭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27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中央社\檔案照)
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發表書面聲明:
一, 馬前總統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無論任何立場的民眾,甚至政治上的對手,都肯定他的操守,這個判決符合國人認知。
二, 本案民進黨追打多年,北檢也大動作辦了很久,但是結果是證明馬前總統的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過程中當時的馬主席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北檢卻還是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這樣合理嗎?
三,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於2014年8月以查無不法簽結本案,新聞稿載明:「因當時中視股票在市場交易量很少,交易清淡,不可能賣到帳面價錢,當時賣主又因法律限制,急著脫手,因此中視股票買賣的價格,不構成賤賣。」北檢卻用拼貼、羅織、入人於罪方式,論述前後不一,只是想硬辦馬英九。
四, 依《廣電法》規定,94年12月26日前,政黨必須退出廣播、電視經營。馬前總統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為使國民黨符合法律規定,並避免中視及中廣公司遭受撤照處分,進而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
五, 政黨追求執政,公司追求營利,兩者完全不同。國民黨針對三中買賣要考量的除了價錢外,更重要的是符合國民黨的利益。國民黨主席對社會、媒體有更高價值的責任,北檢把國民黨主席當成公司董事,把馬英九當成中投公司承辦人,用弊案的角度偵辦,如此能服眾嗎?
六, 監委高涌誠、王美玉、趙永清(108.12.18)調查報告指出,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嚴重侵犯人權,且馬英九告發北檢洩密的案件,由當時身為被告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自行核章簽結,程序亦未盡妥適。種種匪夷所思的作法,有媒體社論認為這是「東廠」行徑,國人自有公評。
我們強烈呼籲,國人應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
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4%B8%89%E4%B8%AD%E6%A1%88%E4%B8%80%E5%AF%A9%E5%88%A4%E6%B1%BA%E7%84%A1%E7%BD%AA-%E9%A6%AC%E8%8B%B1%E4%B9%9D%E6%84%9F%E8%AC%9D%E5%8F%B8%E6%B3%95%E5%85%AC%E6%AD%A3%E9%82%84%E6%B8%85%E7%99%BD-031753611.html
支持馬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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