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當末代院長,陳菊:廢考監後就光榮離開!

嘿喲嘿 wrote:
不如反過來說。廢考監(恕刪)

趕快幹一任洗白自己好烙跑
ccy4343 wrote:
我認為不要廢除監察院,對於監察委員的產生方式做改革就好了。之前的設計是把提名權給總統,這是基於人性本善的原則,認為總統會超越黨派、公正超然來提名。可是現在的蔡英文總統卻是徇私偏袒,27位提名中有24位是偏綠的。所以要改成人性本惡,廢除總統提名權。 


沒用的,監察院一定要廢,藍營這次是在做對的事,監察權原本就該回歸國會,如此在野黨會更加有權力進行監督執政黨,國家會更進步。
目前司法院將許多責任推給立法院,但立法院本身又沒有監督司法的權力,有監督司法權力的監察院又等於是VIP養老院,國家當然會產生司法亂象。
監察院每年收到的司法陳情案有7000件,請問有幾個人獲得幫助?監察委員又有幾個知道陳情內容?99.99%都是收到敷衍性質的回信,然後就沒下文了。
監察權如果給立院
那立委能辦法官
政治獻金能不能收得更寬?
陳小春2525 wrote:
到的司法陳情案有

立法監督司法,有這回事, 大家都是互相制衡, 不過立法院立法太差,司法在怎麼審判也沒有用,所以亂源源頭是立法院到是沒錯
陳小春2525 wrote: 監察院每年收到的司法陳情案有7000件,請問有幾個人獲得幫助?監察委員又有幾個知道陳情內容?99.99%都是收到敷衍性質的回信,然後就沒下文了。 
 你講的7000件當中,有一部分應該不是法官亂判,而是打到第三審或是最終裁定的案子,被駁回或敗訴的一方不服氣,把監察院當成第四審;當事人站不住腳跟監察院投訴也沒用。

另外一部分的案子的確是法官為了利益而亂判,也就是所謂的恐龍法官。這種案子跟監察院投訴的話,目前我知道的情況是有監委要錢才辦事,真的是院際之間的官官相護。

新的法官法明天上路開始實施,當事人可以直接跟法官評鑑委員會 投訴,不必經由類似民間司改會的團體。只是不知道法官評鑑委員會的運作會不會又是官官相護。
這和俄國總統普亭,任期到後就光榮離開!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以前老闆也是一天到晚喊退休,結果是把想上位接棒的股東、副董、總經理,一一都給鬥垮,幾十年過去了,還在喊要退休!
ccy4343 wrote:
..新的法官法明天上路開始實施,當事人可以直接跟法官評鑑委員會 投訴,不必經由類似民間司改會的團體。只是不知道法官評鑑委員會的運作會不會又是官官相護。(恕刪)


國會監督法官評鑑委員會才有用,法律見解有太多模糊空間,法官可以把事實見解當成法律見解,若有民眾把法官評鑑委員會當成是訴訟救濟,就如同現在的司法改革或監察院可以監督司法一樣,基本上是有很大的誤解。
民進黨只剩下陳菊?其他人都不適任監察院長?
監察院被這咖做過院長
還會香嗎
接任的人
不怕家族蒙羞嗎
陳菊已經被權力腐化了,對得起指揮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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