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6573 wrote:
在雞雞歪歪言論自由的人
支持遺孀提告 要 人恐懼閉嘴?
死者為大沒錯, 講他的死事,
道德上可以譴責,但是法律上要告甚麼?
說總統選舉作票 判言論自由
這個遺孀 告下去如果可以勝訴 那就奇了。
死者已矣, 又不是被威迫或謀殺 , 就讓他平靜好好地走
搞類似抬棺抗議 現在是想幹啥麼?(恕刪)
可憐吶,毫無法學素養~
人家在法律上站得住腳阿,你不信的話可以試試看,網友很樂意幫你轉貼給其家屬
刑法第 312 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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