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chan wrote:'非戰時'三個大字...(恕刪) 不是要國內和平統一嗎?難道台灣和美國一樣天天打仗嗎?英法德日早已施行 軍人犯罪回歸司法立法院昨完成《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將承平時期軍人犯案全回歸司法體系偵查、審判。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林俊益昨說,英、法、德、日等先進國家,早已將承平時期軍人涉犯刑案,交由司法體系偵審,且相關制度與台灣昨修法內容大同小異。美國仍設軍事法庭法務部官員表示,目前美、英、法、韓等國都設有軍事審判制度,審理軍人的軍事犯罪案件,終審法院則與我國《軍審法》未修法前類似,由普通法院掌理。美國受軍法審理的除軍人外,尚包含在軍中任職的文官,外國人涉犯恐怖行動,亦屬軍事審判一環。至於德國、日本則未設軍事審判制度,原因在於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國;德國的軍人犯罪由普通法院審理,但專庭中有一名軍職法官,且非戰時不得設立特別軍事法院;日本則明文在《憲法》規定禁止設立特別法院,且日本沒軍人,自衛隊觸法,與民眾一樣交普通法院審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高涌誠昨說,美國情況特殊,一直處於戰時狀態,對於軍事命令必須嚴格執行,尤其戰鬥狀況違法的事情,一定要即時迅速處理,才能嚴明軍紀,但台灣並不是在戰時,軍事審判制度早該取消。
spin5678 wrote:蔡大小姐加注沒想到韓國瑜竟然all in哈哈哈哈建議蔡大小姐趕快轉移話題吧這個議題再凹下去 蔡英文最好是繼續討論這個話題這樣才能增進國民法律素養和國際觀#我可不是支持蔡英文的就事論事不要給我扣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