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ways CoCa Cola wrote:台灣開始暴民治國了...(恕刪) stangetz.kao wrote:當看到直播快破十萬人...(恕刪) 虐童罰錢,殺童無期這個國家也太讚了!若不是前面幾個已經受害小孩事件的後續判決太過離譜,太過偏離社會大眾心中所期望的正義道德良心標準大家吃飽撐著才出來打這個人渣
凡之夢田 wrote:應該會申請家暴,他...(恕刪) =====這個我要講一下.我朋友也是被老公家暴.結果呢~~~報警了.驗傷.了但是我們的法律規家要集滿三次才可以申請家暴保護令.她只好忍氣吞聲在那讓他打三頓.為什麼不離婚了.因為法官說他有悔意.平時也算是個好爸爸.所以不淮離.申請了保護令後....也是癈紙一張.不鳥那張紙的還是不會鳥.因為罰則不痛不癢.法官還唸我朋友說她態度不好.
dondox wrote:我想問一下如果法官...(恕刪) 因為我朋友還要小孩的監護權..所以很.難..老公有穏定的工作.更難.至於打人....法官認為問題不大.還一直教訓我朋友.如果.女方外遇....那小孩是絕對拿不到的.
看起來像25心智像18實際快40 wrote:這種感覺最後女的在...(恕刪) 不會啦....不過這種事在台灣也真的不是少數.而且很多都是看不出來的.我朋友和他先生都是名牌國外大學的碩士生..5年級初的.算高知識份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