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談赴浙大講學坦承領取生活、住宿、演講費用

2018/07/16 11:51
新任教育部長葉俊榮在擔任內政部長期間,遭媒體披露也曾到中國浙江大學授課,當時媒體報導沒有領取任何費用,葉俊榮今面對媒體詢問時則改口,指當時並沒完整說明,當時赴浙大講學,當然有領取生活費、住宿費與演講費,「但沒有領薪水與鐘點費」,因當時擔任台大教授,也向台大校方請假,當時開了大一憲法課程,事後還補課補了三個晚上,沒有影響學生權益。

葉俊榮今天在交接典禮完成後,接受媒體發問,對於媒體詢問多年前全台教授涉入假發票案,葉俊榮表示,當時自己也不夠小心,導致在學術研究繁忙狀況下而沒注意,而司法已經處理完,但此事對許多認真教學老師來說是很大打擊,這在制度面需要檢討,不要讓教授深陷其中,葉也有感觸說,政府單位有些控管不到位,學術成果沒有很重視,反而太在意程序的枝枝節節,他要為所有教授發聲,要更重視研究環境。

外界擔心赴中講學事件影響兩岸互動,葉俊榮則認為,兩岸學術交流也是國際交流,但兩岸互動不能有模糊空間,既有法律要求要遵守,但模糊邊緣的法令,教育部要負責任釐清,既有國際學術活動也要積極促成。(許敏溶/台北報導)
-------------------

上課改成講學
鐘點費改成演講費
沒有領薪水但是有領生活費跟住宿費

教育部長你當大家是白癡就是了

philosophy wrote:
2018/07/16...(恕刪)
所以卡管就不用赴大陸講學這條,用利益迴避這條啦
用膝蓋想就知道,不過政務官的誠信那裏去了!? 如果是藍的,包準被K的滿頭包下台!

再報壹下經驗,對方生活、住宿、演講費用還包鐘點,給現金就沒得查了
直接說我可以你不行不就好了
簡單明瞭又大方
2018/04/10 16:46
葉俊榮中午親上火線舉行記者會回應,他說自己是在2012年12月19日到2013年1月15日,應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院長朱新力邀請,在朱開設的「政府管制與法治行政」課堂上講學27天,葉俊榮說,「課不是我的、也沒有收取費用,更沒有正式應聘」,這是國際學術交流,葉強調,自己符合相關規定。。

葉俊榮說,只有這次受邀到中國講學,其他都是受邀到中國演講,演講內容包括環境法等等。媒體詢問葉俊榮,是否收取講學費用,他說,沒有,因為課堂都不是我的,這是朱心力老師的課,朱對行政法的研究相當有興趣,「幾乎我的書,朱心力每一本都有」
---------

對比一下
歷史是照妖鏡
有沒有說謊大家可以判斷

去27天算講學不是上課?

有誰領薪水,不是用來付生活費跟住宿費的?


jeel54321 wrote:
有誰領薪水,不是用來付生活費跟住宿費的?



人家生活費跟住宿費等日常開銷,搞不好不需要動用薪水來支付....



rustycar wrote:
部長說的真是清楚明白,希望在這樣的部長帶領下台灣的教育能夠一飛沖天...(恕刪)

每次看你的留言
都覺得你是大反串在講反話

philosophy wrote:
葉俊榮今面對媒體詢問時則改口,指當時並沒完整說明,當時赴浙大講學,當然有領取生活費、住宿費與演講費,「但沒有領薪水與鐘點費」


領的是錢,不是薪水與鐘點費

Dwing wrote:
領的是錢,不是薪水與鐘點費

領的是人民幣,不是錢啦。
賺共匪的鈔票是建國基金用的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