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群館」停車場被挪用確認違法!文化大學:立即改進

ObiWong wrote:
大群館違法 柯P:改為又昱自行出租就合法

柯文哲表示,又昱公司如果直接租,在法律上是合法;如果給文化大學租,就不合法,但其實結果都一樣(租給學生);他說,經過20幾年歷次修法後,「修到都有點亂亂的」。(恕刪)




經過20幾年歷次修法後,都是合法!

今年是 "又昱公司如果直接租,在法律上是合法;如果給文化大學租,就不合法,"

看現在是要給它修成不合法? 還是修成合法?


=============================================================

這20幾年歷次修法都是合法,今年要選舉,碰到這些人就變成不合法了!


現在是要說 "公務員圖利他人 20幾年?"

還是說,這些認定不合法的人與 20幾年來認定合法的人,存在很大問題?


所以,看現在是要給它修成不合法? 還是修成合法?


文大所有租來的房子,在租給學生,這樣是合法? 還是不合法?

[法]適用全國的大學宿舍,看如何修法?








chikk wrote:



他自己選情看著辦嘿..

沒差啦 頂多回去當批踢踢站務 陳菊打手 消滅異音 愛砍幾個帳號就砍幾個
陳菊打手 萬歲 萬歲
clwu5724 wrote:
經過20幾年歷次修...(恕刪)


不如先訴願一下

討論一下什麼叫行政法中的"平等原則"和"信賴保護原則"

不知道北市其他大學有沒有一樣的情況,如果只針對文大就是違反平等原則

如果以前市府認定合法,現在卻認定不合法,就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的可能


ObiWong wrote:
不如先訴願一下討論...(恕刪)


就讓它們修法,全國比照文大處理.

就稱文大條款好了!



clwu5724 wrote:
就讓它們修法,全國...(恕刪)


嚴格來說不是法律問題

是主管機關曲解法律隨便下行政處分的問題
ObiWong wrote:



嚴格來說不是法...(恕刪)



凹凹




真的是最高境界

eric2005hub wrote:
凹凹
真的是最高境界


你好優秀喔

貴組識是怎麼訓練的呢?

有沒有sop 可分享

DeleteSS wrote:
你好優秀喔
貴組識是怎麼訓練的呢?
有沒有sop 可分享


他們的SOP就是
堅持
不要臉
堅持不要臉

eric2005hub wrote:
凹凹真的是最高境界...(恕刪)


最高境界應該是像閣下這樣

ObiWong wrote:
最高境界應該是像閣下...(恕刪)


目前還很難說...

小綠綠
六六哥
艾瑞克

三人還在努力爭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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