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ltu6323 wrote:綠粉真奇怪蘇貞昌...(恕刪)累了就多休息成立公司,要件準備好就過關邏輯不好沒關係但可以問如果成立公司當時文件有缺還讓他過,那就有事另外,國民黨出包,當時黨主席是誰,就負責應該沒錯吧
katsumi wrote:這一點,我覺得要幫蘇貞昌說個話,那個變更登記的核准,應該到課長就決行了(或是更高一點,但應該不至於到局長﹚...(恕刪) 舉例: 會計去銀行幫公司借錢是蓋老闆的章, 那麼銀行要追討借款是跟會計討還是老闆?其實不用講替誰說話, 誰的章就是誰該負責現在用印是蘇的印, 除非有人偽造蘇的印章, 不然直接權責人就是蘇說課長或局長決行, 那也是蘇授權代決行, 沒有蘇的授權要怎麼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