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edira wrote:
有沒有考慮過請貴圈裏面的人派出一些正向的代表人物出來演講
就不能來個行善助人專情單一對社會有點貢獻的代表嗎
saredira wrote:
明明套用在一般人身上就是很爛的行為
偏偏在他們身上就要把很爛的行為改為陽光象徵
真的,
要樹立同志正面形象,
應該找個不吸毒、沒愛滋、單一性伴侶的人,
怎麼會找個完全相反的出來說很陽光呢?
真的跟[乾淨的煤]有異曲同工之妙!!
TH2004 wrote:
搞基這種歧視言論都出來了。修養看起來待加強
請你貼出支持你的對同志教育發言的學者的言論。(不要只會拿兩性教育來搪塞)
不讀書也要會查資料。 不要說你只看的懂聖經(恕刪)
TH2004 wrote:
反對,是在反什么? 反對平等權利,公然歧視。還好意思說的義正言詞
回教國家連女人都沒人權,十字教輪落到比爛
就像有人霸凌後, 不去檢討自己,還說說我對你比別人好哦,他還會殺人。
如果你喜歡就搬去那,搬去那你就看不到同志了,不過十字教徒去那應該很慘。(恕刪)
tsaichan wrote:
呵!呵!我也不喜歡十字教對待"同性戀"的態度,太過懦弱了!只是"反對"而已,
所以,你也不必把每一個不喜歡同性戀的人都扣上是十字教,我會跟你一樣用"十字教"這個名詞,
就代表"信徒"這個帽子你是扣不到我頭上的!
我欣賞的是伊斯蘭世界對待"同性戀"者的立場,堅定而有效,不愧是全世界信仰人口最多的宗教!
在伊朗、毛利塔尼亞、沙烏地阿拉伯、蘇丹和阿曼,抓到同性性行為判死刑;
巴基斯坦判二年至終身監禁,並且加上鞭刑;馬來西亞最多可判二十年;
阿聯酋十四年;孟加拉國判七年;利比亞判三至五年;阿爾加利亞判二個月至二年徒刑;
有些國家還訂下二位同性別的人裸身躺在一起,鞭打99下;男男親嘴,鞭打60下等詳細的法條。
阿拉真的是"真主"啊!......
以上,你要不要在發表更"詳細"一點的意見批評一下啊!...不要"含糊其詞"不敢說啊!....
我相信有"聖戰士"正在等著看囉!........
TH2004 wrote:
反同的最行的之一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