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案件
王腚宇這樣的立委知道并公開(一年前就開始辦,收網)
周玉蔻這樣的名嘴知道并公開(查到違法金流)
三立這樣的媒體知道并公開(“大批”人民幣,簡體字賬簿)
每個人都知道以上三者都違反了偵查不公開,但是沒有人想到去追究三者的責任,也沒有人去追究檢調的里到底哪些內鬼把資訊透露出來。
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普通人需要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不然就會有大麻煩,這些政客、名嘴、媒體可以大大咧咧把號稱不公開的偵查資料到處亂說沒有任何責任。
這麼詭異可笑的規定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青竹碧叶 wrote:
偵查不公開是不是台灣司法最自欺欺人的說法?
同一件案件
王腚宇這樣的立委知道并公開(一年前就開始辦,收網)
周玉蔻這樣的名嘴知道并公開(查到違法金流)
三立這樣的媒體知道并公開(“大批”人民幣,簡體字賬簿)
每個人都知道以上三者都違反了偵查不公開,但是沒有人想到去追究三者的責任,也沒有人去追究檢調的里到底哪些內鬼把資訊透露出來。
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普通人需要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不然就會有大麻煩,這些政客、名嘴、媒體可以大大咧咧把號稱不公開的偵查資料到處亂說沒有任何責任。
這麼詭異可笑的規定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啊不就是拿來 笑 的嗎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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