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獨撐35天 他不接受法律規範專業領隊帶領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52599?from=lt#comments_body

獨攀能高哈崙橫斷墜谷的李明翰,挺過骨折、氣胸和斷糧絕境,在山區獨撐卅五天獲救,休養一周後昨天受訪:「很接近死亡的時候,人的本能就會出現,讓你想盡辦法活下去;我知道我能活下來。」
廿九歲的李明翰上月十三日合法申請、獨自從南投入山,探勘高難度的能高哈崙橫斷,但第九天就墜下卅公尺深溪谷,昏迷一天一夜,醒來發現左小腿骨折又有氣胸,他評估自身處境,在谷底待了一周,「確定我可以活下來,最壞的結果就是靠自己下山。」

他行動不便,靠膝蓋跪爬上鐵道、走稜線,磨到膝蓋出血,到了有收訊的地方打求救電話,山區又遇暴雨、天候不佳,他等不到搜救人員,直升機也未再出現,忍著劇痛緩慢往哈崙工作站移動;爬了十公里,失聯第卅五天後,被古道專家伍元和帶領的搜救隊伍尋獲。

救援李明翰的代價超過一百五十萬元,將由政府吸收。李明翰昨天說,支持付費搜救,但是台灣搜救品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做到搜救專責、專職,就有資格收費。

針對花蓮縣訂定自治條例規範入山須保登山險、有專業領隊帶領、攜帶具定位功能的通訊設備,李明翰說,認為要不要保險、帶什麼裝備是個人選擇和自由,他喜歡獨攀,也無法接受條例規範要專業領隊帶領,「如果強制至少兩個人才能開車上路,大家會有什麼感受?」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說,搜救品質很難定義,「能把人救回,還不夠好嗎?」他說,目前一般智慧手機都有GPS定位,在山區定位方便,可畫出適當搜救範圍、加快進度;登山不比開車,有專業領隊帶領更安全。

講這種話不怕天打雷霹嗎?沒跟你討救援費就不錯了
得了便宜還賣乖

TS8800 wrote:
https://udn...(恕刪)


把這個註記起來~下次他再掉下去先談好價碼再搜救

TS8800 wrote:
講這種話不怕天打雷霹嗎?沒跟你討救援費就不錯了
得了便宜還賣乖...(恕刪)


還好吧,這樣就天打雷劈?

如果任何救援都要收費,那確實是需要更加專精專職
這是實話,也只是在回覆別人提問而已

robert_ren wrote:
還好吧,這樣就天打雷劈?

如果任何救援都要收費,那確實是需要更加專精專職
這是實話,也只是在回覆別人提問而已
...(恕刪)

至少在求援時,應該提出只接受有專業證照者來救
最好把所有相關需要的證照一併唸出來
否則打死絕不接受任何業餘救援

也是啦,不用天打雷劈,讓他自己爬下來或爛在山上就好...

是環境讓這種性格的人 更加的表現出他的個性

有本事請他自己的家人來救

有本事獨自登山 就要有本事自己安全回家


這次救援是成功的

但是李明翰說的也是事實

官方搜救隊也許有受過嚴格搜救訓練,但是對於山域不熟是很大的致命傷

畢竟他們上山的次數太少了



以往官方搜就通常會要求絕對主導權

人力以官搜人力為主

這次搜救跟以往有很大的不同

指揮官把林務局、山友、山青納入統籌運用

地面搜救隊甚至以山友為主力

結果是好的

要給花蓮消防局一個讚




至於這樣要怎麼收費

實在是也沒一個好方法去算

TS8800 wrote:
https://udn...(恕刪)

是指,
他支持付費,但真正要他付費時,得看"他的判斷與認知",覺得搜救的好才決定要付錢吧~

否則,人都平安救回了還不叫做好,
還是得收屍回來才算比較好呢?


當然啦....今天是被救下來才這樣說。這就是為什麼做之前要先收錢啊

TS8800 wrote:
針對花蓮縣訂定自治條例規範入山須保登山險、有專業領隊帶領、攜帶具定位功能的通訊設備,李明翰說,認為要不要保險、帶什麼裝備是個人選擇和自由,他喜歡獨攀,也無法接受條例規範要專業領隊帶領,「如果強制至少兩個人才能開車上路,大家會有什麼感受?」
(恕刪)


法律在他眼中有如無物...

一忘心無我一 wrote:
法律在他眼中有如無...(恕刪)

可惜不能讓他求仁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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