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制度將出現重大變革,未來民眾打官司一定須找律師,否則將遭法院判決不受理駁回。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昨決議,為建構金字塔訴訟制度,減少不必要的爭訟案件,未來除簡易或小額案件外,訴訟案件將全部採用強制律師代理制度。但此舉遭質疑有圖利律師之嫌,並將提高社會大眾的訴訟成本。

至於讓蔡英文總統蒙在鼓裡,事後下令調查的終審法官改總統任命的爭議,召集人林子儀昨表示,司法院上周已提出復議案件給各委員們,希望將終審法官任命改為總統「形式任命」,將決定權回歸遴選委員,但由於程序不符合規定,委員們決定將司法院所提的復議案留待以後總結會議後再討論。

強制律師代理制度是司改國是會議為建構訴訟金字塔的手段,由於目前除了三審採用強制律師代理外,許多爭訟案件當事人可自行提出答辯書狀、調閱卷證資料,判決後也可以不經律師具狀提起上訴,委員們認為這是造成訴訟冗長、繁多的主因。國是委員們認為,要建構訴訟金字塔制除了二審採續審制、三審法律審外,必須逐步推展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的全面律師代理制度,由律師先進行第一關的把關,過濾掉不必要且非法律上的案件,讓真正值得審理的案件進入法院體系,進行量的控管。

昨分組會議會中決定5項決議,包括當事人如有受律師協助的需求,應充分落實律師扶助、逐步擴大強制律師代理制度。

這不是圖利律師嗎?何況律師不見得什麼都懂
tod_210 wrote:
...至於讓蔡英文總統蒙在鼓裡,事後下令調查的終審法官改總統任命的爭議...(恕刪)

真是辛苦蔡總統了,網路論壇吵了好幾個禮拜,全國就她老人家一個人被蒙在鼓裡...

「強制律師代理制度」不只是圖利律師,也是在人民憲法保障訴訟的權力上,設置不必要的限制,應該是違憲吧...
啊....我忘了,院長、大法官都指派好了,怎麼可能違憲....

tod_210 wrote:
訴訟制度將出現重大...(恕刪)

以後律師費漲3倍也不會太意外
這些法律人噁不噁心啊?以前有苦讀出身的法官,什麼麵包師傅?小學老師通過努力考上法官或律師,後來法律系考不過他們,改為限法律及行政科系畢業才能報考。現在又推這類自肥法案,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莫此為勝。
邪惡小多 wrote:
「強制律師代理制度」不只是圖利律師,也是在人民憲法保障訴訟的權力上,設置不必要的限制,應該是違憲吧......(恕刪)

刑事全部、民事三審強制律師代理十幾年了
很多人去告違憲大法官全都不理
現在是民事也全部強制代理而已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這根本不是司改會議而是自肥會議吧!
這根本不是司改會議而是自肥會議吧!
現在不就是只有醫師才能看病?還有全民健保照顧百姓?
以後只有律師才能興訟,應該也要有全民訟保才對呀!!
Gugugu wrote:
刑事全部、民事三審...(恕刪)

民事訴訟第三審是法律審,這部分爭議比較小。

另外如果比照刑事訴訟,除了檢察官起訴以外,也能保留原告「自訴」的權力,這樣,原告部分跟現狀也沒什麼不同。
最大的不同應該是被告吧,如果民事訴訟被告沒有選任辯護人,法官是不是要幫他指定公設辯護人?
看來讓公設辯護人幫民事訴訟被告辯論債務糾紛,可以更有效的善用司法資源,建構訴訟金字塔...
然而,這部分可能要等更多細節釋出。

邪惡小多 wrote:
公設辯護人幫民事訴訟被告辯論債務糾紛,可以更有效的善用司法資源(恕刪)

抱歉,這段話我比較不懂,
讓律師代理打民事訴訟,跟被告自己打民事訴訟,所使用的司法資源差異是哪些部分?
能否請熟悉司法的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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