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打臉監察院!!!<<大巨蛋沒違法>>

台北市府打臉監察院不懂法律
廉政委員會是有調查權!!

台北市府明示監察院:
你的<糾正>根本瞎說
有辦法<彈劾>我
目前檢調都拿我沒辦法了
監察院只是無牙的老虎...

監察院的糾正...等等就送碎紙機了....



大巨蛋案遭糾正 北市府:未逾越法令

針對大巨蛋案,監察院今天(11日)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隨後回應表示,市府重視與遠雄的BOT關係,但也必須負起主管機關的責任;至於廉政委員會,則是依市府相關規定成立,不會有逾越法令的情形。

針對大巨蛋案,監察院11日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認為北市府沒有盡到勘驗責任,且未顧及與遠雄間的BOT夥伴關係,破壞信賴關係,以及成立不具司法調查權的廉政委員會進行調查,明顯違法。

對於監察院糾正的理由,林鶴明表示,市府當然重視BOT合約關係,也希望在BOT的關係下解決問題,但市府仍必須負起主管機關的責任。林鶴明:『(原音)北市府一向重視關於BOT市府所扮演的甲方的責任,但是由於市政府同時也是相關的主管機關,所以市府必須依建築法等相關法規,負起監督工地以及工程管制的責任。』

在廉政委員會的部分,林鶴明指出,市府重視並尊重監察委員的調查報告,但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市府為處理特定事務,得設置各項任務編組…」,因此,廉委會是依市府相關規定設立,是市府的諮詢單位,屬於行政權,調查權限與範圍也都依相關法規明定,如果調查結果有涉及司法、監察部分,政風處會把報告送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處理,不會有逾越法令的情形,市府會再向監察委員說明。

B-2 wrote:
台北市府打臉監察院...(恕刪)

林鶴明講再多都沒用啦,只要157說我要選總統,監察院才會怕啦。
選舉
柯母生的生畜折有和橘什子做過愛嗎

B-2 wrote:
台北市府打臉監察院...(恕刪)


監察院乾脆廢掉好了。

tsaixiaolang wrote:
林鶴明講再多都沒用...(恕刪)


監察院才不怕,是老鷹怕怕。

tsaixiaolang wrote:
林鶴明講再多都沒用啦,只要157說我要選總統,監察院才會怕啦。大笑
(恕刪)


市長飯碗都快捧不住了

還選什麼總統啊


B-2 wrote:
台北市府打臉監察院...(恕刪)


北市府打大巨蛋, 打馬英九, 常引用被監察院糾正,

現在換自己被糾正就不服氣了

abcpanadol wrote:
北市府打大巨蛋, ...(恕刪)

不管法院怎麼判,調查報告怎麼寫,台北市永遠都視為勝利,台北完全沒錯,是正義的一方,市如其人
從監察院的報告書可見
1.遠雄任意變更設計,導致大巨蛋所衍生公共安全之疑慮,是無庸置疑的。
2.北市府為了處理上述問題,不照正常程序走,而去設了一個黑單位。

各打一大板 兩邊都有錯
現在 大聲說 不甩監察院

好啊 那為何在去年 信誓旦旦的 拿監察院已結案的報告
要遠雄修改???

柯P 挑自己有利的做 那叫人民如何信任政府是公信力???
sincostan wrote:
從監察院的報告書可...(恕刪)


從監察院的報告書可見,監察院根本是個可廢掉的機關,委員本身毫無專業可言,做出的糾正沒人理,浪費公帑養這些人,簡直可笑!

至於廉政委員會就是台北市政府私設體制外的黑單位,還有臉說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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