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回覆民眾全文:

從民國81年國人期盼有顆蛋開始,歷經20幾年的風風雨雨,選址就是錯誤的開始,議約風暴,監察院糾正39項,風波不斷。

柯市長上任2014.12.30松菸護樹陳情:提及巨蛋蓋在市中心造成交通疏散困難,「將來4萬人要散場時,我相信對旁邊交通衝擊太多,很多善後工作恐怕都要開始準備。」柯市長上任後,碰到松菸護樹團體抗爭,從此掀起市府和遠雄工期違約,民團抗爭(護樹,環保團體),松菸古蹟毀損法律訴訟。面對柯文哲入主市府,要求重查大巨蛋案聲浪,遠雄於104年1月27日,在大報頭版刊登「大巨蛋事實報告」廣告。

早期在郝市長:2009.9.10面對監察院的糾正(98年9月10日公布) 39項違約缺失,郝市府的不排除終止契約,及金融機構160億元聯貸的觀望,遠雄於98年9月23日及98年10月7日兩天,在七大報頭版刊登「大巨蛋的真相」廣告。

2014年爆發遠雄在承攬A7合宜住宅案中賄賂葉世文400萬、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則賄賂1600萬案。遠雄在2011年標下合宜住宅,案件爆發時工程已完成一半以上,中央並未以「公平正義」之名大搞廢標、要拿回A7遠雄已出資興建部份;倒是八德案才剛簽約,桃園市政府立刻宣佈廢標。

新竹巿建案「御莊園」,遭人檢舉從原先13層樓變更成27層,巿政府日前決定勒令停工,讓「御莊園」成為新竹版的大巨蛋。市府工務處表示,遠雄建設「御莊園」建案,不但未依規定申報樓層勘驗,建築物高度也有問題,經多次勸導暫緩施工和變更設計都沒下文,工務處因認定建案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才依《建築法》在2月22日勒令停工,目前除了強制拆除建築物及勒令恢復原狀外,也將依法移請司法機關偵辦。

外界只看到宣布廢標,宣布停工,背後所付出的代價是長達10幾、20年的訴訟,一般市民當然很高興市政府對他採取解約,一時的情緒,可能換來永無止境的訴訟。

趙藤雄的形象!!!當一家建設公司不是以建設品質自豪,而是以訴訟自豪的時候,以柯市長正直誠信的個性,他有他堅持的社會正義。我們只是在柯市長上任之後接著處理2009.9.10那天開始就該處理的事。難道我們要繼續錯下去嗎?

市長思考在公安不打折,不損及市民權益之下,和趙藤雄終止契約,至於如何終止契約或達到合意解約(這是合約第二十一條;終止、、、)其中:提到雙方合意終止的效力。雙方就終止後之權利義務關係,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應另行議定之。

另外的選項,就是遠雄要改善符合公安,監察院39項糾正要修訂,對於工期違約要有罰則。市政府為了避免無謂的仲裁,訴訟,等遠雄申請復工,等遠雄就監察院39項糾正,要有正面回應。但是過去一年遠雄對外刊登廣告,出書,耍賴的說他都沒錯。

柯市長上任後,累積10幾年的問題,市長體認重責大任,想辦法解決中。


大家為這篇作文打幾分呢?

我認為是87分,不能再高~~


visually wrote:
市府回覆民眾全文:...(恕刪)


8.7分

「以柯市長正直誠信的個性,他有他堅持的社會正義」我的媽呀!真敢寫!
古有
讀出師表不墮淚者,其人必不忠
讀陳情表不墮淚者,其人必不孝
讀祭十二郎文不墮淚者,其人必不慈

今有
讀柯p覆市民文不笑者,其人必不智!


visually wrote:
市府回覆民眾全文:...(恕刪)
9.87,不知所云,寫的人回去手抄1000遍.


不如157學那三個假裝被虐控父家暴的屁孩一樣......."報警"如何.
寫得很好
跟小時候讀過某人看魚逆爭上游的故事有得比
0分
你要怎麼做都沒有說
光是批判老趙
不會讓你的地位就變高
光在說別人怎麼做

不如明確的告訴大家你要怎麼做
拖了一年多
還要再給3個月~~~???

我真是不懂 如果開始就下D-DAY三個月
現在不是早該有結果出來了嗎?
前面一大段在講古,應該是抄別人的,氣勢跟後面有差。

後面講柯P的施政,講不出有料的內容,又找不出冠冕堂皇的話來收尾,虎頭蛇尾,只有 PTT 鄉民的水準。

這個應該是柯P的網軍寫的。
拿不出實質證據,光批老趙只能短暫自嗨一下。
嘴砲文沒符合期待也沒爭取到台北市實質利益。
8.7分不能再高!

visually wrote:
市府回覆民眾全文:...(恕刪)


五大弊案啊,

現在都成了笑話了,


如果遠雄真的有違法就解約啊,

說東道西的只是自打嘴巴而以

onbaby wrote:
0分你要怎麼做都沒...(恕刪)


整篇都是說別人不對,
說遠雄其他案子..

然後終止合約的說不好,沒終止的也說不好..
但就是沒看到北市府的要怎麼做(遠雄就是不跟你合意解約了,下一步是啥?)

更重要的是,其他案子都有法條在那撐腰,
北市府的公安標準 好像沒有勒....

visually wrote:
市府回覆民眾全文:...(恕刪)


1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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