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mobi.yahoo.com/news/%E7%A7%92%E8%B2%B7%E7%A7%92%E9%80%80%E8%94%93%E5%BB%B6-%E7%82%BA%E4%BA%BA%E6%AF%8D%E7%9A%84%E5%A5%B9po%E6%96%87%E6%83%B3%E5%93%AD-072912327.html

部分民眾為抵制頂新,「秒買秒退」林鳳營鮮乳,讓站在冰箱旁看著鮮乳一罐罐被搬走的味全員工相當難過。廣播主持人楊月娥在臉書po文說,「這一幕,我過不去」,為人母的她,好想哭。
頂新案一審判決無罪,引發民怨,滅頂運動再起。網路上有民眾發起「秒買秒退」,在好市多購買林鳳營鮮乳後,利用好市多生鮮食品「退貨就銷毀」機制,買林鳳營鮮乳馬上退貨。這幾天陸續有民眾響應「秒買秒退」活動,看著鮮奶一罐罐被搬上手推車,一旁的味全員工相當辛酸,頻頻拱手拜託,希望大家放員工一條生路。「這一幕,我過不去」,廣播主持人楊月娥在臉書po文說,孩子在"秒買秒退"感覺正義時,「你可曾看見給你鞠躬,拜託你留一條生計,站在身旁的員工?為人母的我,好想哭」。
她說,若不是為了家,為了孩子,為了支付家庭開銷,何必含淚低頭,苦苦哀求?「你不愛、你不買、你不要,我沒意見,但真沒有更好的方法嗎?」楊月娥表示,暴殄天物是會給雷劈的,「是誰教你這樣?你的良知因此變高尚了嗎?何必呢?」人生的路很長,別讓自己回頭想起覺得遺憾。

【民法/第148條】權利濫用,係在外觀上為權利之行使,實質上違反權利之社會性;權利人須在主觀上有損害他人的意思並以此為主要目的。 又按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民法第148條定有明文。所謂權利濫用,係在外觀上為權利之行使,實質上卻違反權利之社會性,因此不能認為正當行使權利的行為。
為人母又如何?
屁孩名言:「我在為台灣的未來努力,你做了什麼貢獻?」
那些屁孩還自認替天行道呢? 反正牛奶不要錢 又可上媒體 搶版面 多爽呀!!
當年紅衛兵也是如此 台灣真的已進入紅衛兵時代了 台灣人開始幸福了!!!
帶頭的好像已經不是 "孩子" 了,

是已經成家立業,為人父的大男人。

雖然他的行為真的很幼稚,不過人家要造業......他高興就好。
01forever wrote:
你比較屌吧!嗆國軍...(恕刪)

你沒看錯字一堆
人家覺醒了
屌爆到進水了
以前說大學生是知識份子

那應該是50年前的事情,那年代大學生真的是相對來說念最多書

現在頂多是滋事份子

說大學生真的最有知識,我寧可相信他們最具有政治敏感度與政治活動參與度

自從學運之後
看到公權力被如此踐踏
興風作浪的學生如此風光
媒體放大報導之下
各種牛鬼蛇神都紛紛出籠了

原本還會稍微顧慮一下警察,但看動不動就包圍警察機關也沒事
人們心中的那條理智線就紛紛斷裂了

悲哀啊!
楊月娥表示,暴殄天物是會給雷劈的--重點


拿鐵加糖 wrote:
https://tw...(恕刪)
01發言的水準越來越差了,
屁孩也越來越多了。
慘了!慘了!

嗆人的反被電爆,不發嗆文還好,一發嗆文才發現是貓裝老虎,程度不夠來01嗆人很容易臉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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