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20年、徐自強案—無罪定讞—終於還清白

蒼天開眼了

檢方不用再提起上訴

無罪判決對當事人是多麼重要

一生不用再背擄人勒贖撕票的罪名

不了解 徐自強 案。按此

*冬天吃薑母鴨最好* wrote:
蒼天開眼了檢方不用...(恕刪)


還沒定讞

現在只希望檢察官不要上訴

坦白說

作為一個有不在場證明的死刑犯

作為一個無任何證據證明犯罪的死刑犯

這件事情

應該更值得大家關注

接下來

應該是另一個台灣奇蹟的處理了

李泰安

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的無期徒性犯

一個被先押人在取共的無期徒刑犯

希望他也能獲得平反
前面更八審室 高院維持原判(有罪:死刑、無期徒刑)

檢方才會屢次上訴,甚至 請動檢察總長 提了〝五次〞非常上訴

及聲請釋憲 才會有 大法官 釋字 582 號 解釋 ......(PS:念法學的 考法律公務員又多一條法條大法官解釋)

所以檢方法理是站在徐自強這邊的

故 當然 檢方這次不會上訴了。
標題錯誤

本案尚未定讞

高院今天更9審宣判 檢察官還可以上訴最高法院

如果最高法院駁回 才算定讞

最高法院如果發回更審 那就會進入更10審

*冬天吃薑母鴨最好* wrote:
蒼天開眼了檢方不用...(恕刪)


唉~ 20年的青春就這樣浪費了!

又要國賠了嗎?

更9審之前的相關司法人員該怎麼負責呢?
我真的很想請問兩位總統候選人

對徐自強這種案子

法官刻意不採用不在場證據,就是要致犯人於死地,

甚至在宣判違憲後,依然判決死刑的司法

要怎麼改革

另外,也順便請兩位總統候選人,談談

像李泰安這種,完全沒有直接證據,只靠檢察官推理就可以判無期徒刑的法官

要怎麼改革

最後,順便再請兩位總統侯選人談談,李泰安當初先押人再取供的那位女檢察官

要怎麼處理。

這才是真正關乎人民的大事。

因為我不想哪天我明明不在場,別人說我犯罪我就要死刑

更不想檢察官沒憑沒據說我犯罪就羈押我,然後還被一群沒有水準的記者稱讚美女檢察官、英雄

我一直認為,這麼扯淡的司法事件,兩位總統候選人不懂沒關係

偏偏,01上面居然沒有人要討論?
我有個疑點,如果都不關你的事,你怎麼會知道嫌犯被捉後會誣告你.
你應該是在家中被警察帶走,怎麼會是逃亡了九個月才自首.

Tom_Deng wrote:
我們沒有調查權
所以...(恕刪)




這個案子還有討論的空間
你說的不在場證明

也不是絕對的不在場證明

只能證明 徐自強有去過別的地方而已
只是法官覺得 從甲地到乙地 需要花費 一小時的車程

但是有沒有可能 徐自強 是 藤原拓海呢 ? 一小時的車程 只需要半小時?

其他的就是其他版友補充過了
這些都是可議的地方

teacher978 wrote:
這個案子還有討論的...(恕刪)


我說過,我們沒有調查能力

任何一個死刑犯,法官在判死的時候

都要強調,求其生而不可得

怎麼到了徐自強,就要假設他是藤原拓海呢?

況且,錄影帶,各式各樣證人都證明他不在場

也釋憲了,若自白是唯一審證據是自白則須要當庭對質,否則無效

偏偏指控徐自強的另外兩名被告拒絕對質

這場鬧劇到這裡應該結束了不是嗎?

記住一句話,死刑之執行,必須求其生而不可得

當不在場錄影帶、不在場證人、指控人不敢對質這些情況加在一起

卻是死刑

好吧,你就當我被洗腦了吧,我是一個無權無勢的普通上班族

我以前一直被教育,法律是弱者唯一的武器,誰想搞你起碼都還要透過這層紙

徐自強案讓大家見識,法官高人一等,他想搞你,閉上眼睛就好
要廢死就明說


另外廢死團先去推動立刻執行鄭捷死刑執行再來推動你的世界大同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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