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天開眼了
檢方不用再提起上訴
無罪判決對當事人是多麼重要
一生不用再背擄人勒贖撕票的罪名
不了解 徐自強 案。按此
teacher978 wrote:
這個案子還有討論的...(恕刪)
我說過,我們沒有調查能力
任何一個死刑犯,法官在判死的時候
都要強調,求其生而不可得
怎麼到了徐自強,就要假設他是藤原拓海呢?
況且,錄影帶,各式各樣證人都證明他不在場
也釋憲了,若自白是唯一審證據是自白則須要當庭對質,否則無效
偏偏指控徐自強的另外兩名被告拒絕對質
這場鬧劇到這裡應該結束了不是嗎?
記住一句話,死刑之執行,必須求其生而不可得
當不在場錄影帶、不在場證人、指控人不敢對質這些情況加在一起
卻是死刑
好吧,你就當我被洗腦了吧,我是一個無權無勢的普通上班族
我以前一直被教育,法律是弱者唯一的武器,誰想搞你起碼都還要透過這層紙
徐自強案讓大家見識,法官高人一等,他想搞你,閉上眼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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