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建商為加速都更 查封異議戶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 2014年8月15日 下午2:49
建商為加速都更進行,竟然申請查封都更異議戶的房屋,以提高同意比例,
這案件在台北市文山區溪口街上有三戶都更戶,因為不滿建商當初談好的都更條件有變更,不願意二次簽署同意書,
建商根據都市更新條例,認為異議戶使都更進度延宕申請假處分,
希望能藉此排除異議戶不同意意見,以提升同意比例,結果雙方協調無效槓上法院。


都更異議戶劉先生:「欲哭無淚,整個人都要昏了。」
跟著劉先生腳步進到屋裡,讓他氣憤難耐的一張「房屋查封公告」,
都更異議戶劉先生:「第一次看到這封條我們真的受不了,我們正常人、你們財大勢大,用這種奧步真的是濫用法律。」
賣油雞維生的夫妻兩打拼大半輩子,三十年前花一千兩百萬買下這兩層住家,位在文山區地段好被建商相中,
8年前簽下這張都更同意書,
但後來增建劉先生認為容積率提高,都更戶所分配到的福利條件應該也要變動,雙方協調沒共識鬧上法院,
這三戶他們不同意建商都更條件有變動,因此拒絕二次簽約才會遭到建商提出假處分。


都更異議戶劉先生:「第一我們條件比人家差,因為你變更設計,你要重新取得,這邊合法建築的所有人百分之百同意,所以他(建商)這次才要再跟我們講,要我們岀同意書。」

建商基於都更條例第12條遭查封、假扣押等土地或建物難以處理,使都更進度延宕不計入所有權比例申請假處分,高院裁定通過,建商想藉此排除不同意意見,提升整體同意比例,
不過營建署有不同看法,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武聰:「都市更新可以送件的人數比例,在送件的時候以送件日那天為準。」

實際詢問建商員工,以老闆不在為由拒絕接受採訪,對都更異議戶來說參與都更就是想改善環境,但條件沒更好、房子還遭查封,這也不是他們所樂見的。


請問這狀況到底是誰的理比較站的住腳呢?
又,法律有無不合理之處?


終身學習者 wrote:
首例!建商為加速都更...(恕刪)



有了文林苑的前例 ,


我看這種媒體報導的一方之詞 , 還是先看看就好 ......

piwu0531 wrote:
有了文林苑的前例 ,...(恕刪)


那麼我們假設如果事實經過如同此篇報導的話,
可以評斷哪一方的做法是有問題的嗎?
(純粹為了求知而討論呢?)
我最近看到的案例是: 有朋友說他家不都更了! (大同區)

我想不透的是: 建商已經在網路上公告一段時間,已經有整個建案的建築圖,外觀,各層樓的房屋隔間,地下停車位,消防車工作動線空間等等.

我不知道我這朋友在這種情況下,真的可以不玩了嗎? 建商做到以上的程度,應該付出不少錢了!


終身學習者 wrote:
那麼我們假設如果事實經過如同此篇報導的話...(恕刪)


既然不知報導是否屬實 還有討論必要嗎 ?


事實現在的情況是 , 法律規定同意戶比例這一點都不重要 !

一百戶中只要有一戶不同意 , 這種都更案子就沒建商敢接以免一身腥囉 ~~

文林苑的例子 歷歷在目呀 ...

piwu0531 wrote:
一百戶中只要有一戶不同意 , 這種都更案子就沒建商敢接以免一身腥囉 ~~

文林苑的例子 歷歷在目呀 ...


文林苑的例子更好笑的是王家原本是同意戶,後來想跟建商凹更多
所以才跳出來抗議裝可憐

addfdsf wrote:
文林苑的例子更好笑的...(恕刪)


的確
以最近都更或是大型交通建設來說
都是牽扯到利益分贓不均

問個問題
如果不想被都更,在法律能站得住腳嗎 ?
如果原本沒被劃入交通建設,事後卻將其劃入,有辦法解決嗎 ?

終身學習者 wrote:
首例!建商為加速都更...(恕刪)


任何一條法律, 都不可能會沒有漏洞.

就這段
都更異議戶劉先生:「第一次看到這封條我們真的受不了,我們正常人、你們財大勢大,用這種奧步真的是濫用法律。」

媒體寫也好, 異議戶不滿也一定是.

被強制納入"都更" (以"沒人說",沒公文), 那原本就不想被劃入, 能怎麼辦. (認了嗎? 不爽)

文述中. 異議戶在一開始簽了同意書. 因為變更權益受損, 拒再簽.
怪誰? 自己沒把合約先看清楚, 漏洞在那, 簽前就去討價還價來保障自己.
建商是不是奧步, 小人. 不是重點. 簽約條款怎麼載明, 白紙黑字.

再就是, 無端被劃入.
都更案, 都會送交主管機關去核准. 一定會有公告及文件給之.
(這不是法院訴訟, 一方不出庭, 可以"公示送達", 找任何理由是沒用的)
除非, 有辦法證明, 人在國外(出入境記錄). 拿此來主張看看. (就是多要點好處)

釘子戶, 就是都更案要所有人同意才可之障礙.

以目前, 都更法條. 異議戶且已簽署, 去再提異議, 不會贏的 (退其次去要多一點補償, 實際些)

用google地圖看台北市文山區溪口街,當地就是老舊的二到三層房子
三十年前要1200萬? 這不是自抬身價嗎? 真是貪

終身學習者 wrote:
首例!建商為加速都更 查封異議戶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 2014年8月15日 下午2:49
建商為加速都更進行,竟然申請查封都更異議戶的房屋,以提高同意比例,
這案件在台北市文山區溪口街上有三戶都更戶,因為不滿建商當初談好的都更條件有變更,不願意二次簽署同意書,
建商根據都市更新條例,認為異議戶使都更進度延宕申請假處分,
希望能藉此排除異議戶不同意意見,以提升同意比例,結果雙方協調無效槓上法院。


都更異議戶劉先生:「欲哭無淚,整個人都要昏了。」
跟著劉先生腳步進到屋裡,讓他氣憤難耐的一張「房屋查封公告」,
都更異議戶劉先生:「第一次看到這封條我們真的受不了,我們正常人、你們財大勢大,用這種奧步真的是濫用法律。」
賣油雞維生的夫妻兩打拼大半輩子,三十年前花一千兩百萬買下這兩層住家,位在文山區地段好被建商相中,
8年前簽下這張都更同意書,
但後來增建劉先生認為容積率提高,都更戶所分配到的福利條件應該也要變動,雙方協調沒共識鬧上法院,
這三戶他們不同意建商都更條件有變動,因此拒絕二次簽約才會遭到建商提出假處分。



都更異議戶劉先生:「第一我們條件比人家差,因為你變更設計,你要重新取得,這邊合法建築的所有人百分之百同意,所以他(建商)這次才要再跟我們講,要我們岀同意書。」

建商基於都更條例第12條遭查封、假扣押等土地或建物難以處理,使都更進度延宕不計入所有權比例申請假處分,高院裁定通過,建商想藉此排除不同意意見,提升整體同意比例,
不過營建署有不同看法,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武聰:「都市更新可以送件的人數比例,在送件的時候以送件日那天為準。」

實際詢問建商員工,以老闆不在為由拒絕接受採訪,對都更異議戶來說參與都更就是想改善環境,但條件沒更好、房子還遭查封,這也不是他們所樂見的。


請問這狀況到底是誰的理比較站的住腳呢?
又,法律有無不合理之處?不知...(恕刪)


關鍵爭議點幫你圈出來了

當初契約是怎麼定的,如果有容積率的變動是要重新簽契約還是照原來約定?這也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
如果只有三戶有問題而其他沒問題,那顯然不是條件比別人差而是這三戶貪心想要更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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