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棄職潛逃的軍情局女中尉軍官葉玫,今年2月間由英國遞解遣返回台。台中地院審理後,11日下午宣判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4年,並且需服義務勞動200小時。
葉玫押解返台後,台中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逃亡罪》將她起訴。台中地院法官經審理後,1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合議庭認為葉玫沒有前科,不能適應軍中生活,犯後有悔意,將她判刑10個月,緩刑4年,但必須捐款20萬元給慈善單位,以及服義務勞務200小時。合議庭宣判後,並准許葉玫以5萬元交保。

打飯班 wrote:
逃官10個月~帶手機死刑...(恕刪)


有病盡速就醫,切勿錯過黃金救援時效....

打飯班 wrote:
涉嫌棄職潛逃的軍情局...(恕刪)

官大學問大,得罪做官的一定是你EQ不好。
謝主隆恩 現省荷包30萬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26/today-p13.htm?Slots=BP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中尉葉玫潛逃英國被遣返回台,台中地院昨開庭審理,葉玫聲淚俱下,並交付悔過書,希望法官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其律師表示,葉女願意繳交五十萬元公益金及二百四十小時社區服務,以換取從輕量刑或緩刑的機會。

以後大家都比照辦理嗎?
軍官逃官,到別國大放厥詞,
回來只判緩刑??

這個葉枚的巴庫真的深不可測。

既然要這樣搞,
從此以後,台灣當兵的,逃兵或逃官都只能判緩刑喔。

打飯班 wrote:
涉嫌棄職潛逃的軍情局...(恕刪)


這就是軍法被廢後的判決,不就是你們要的??
軍法逃官很重,一般法院會考量犯意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打飯班 wrote:
涉嫌棄職潛逃的軍情局...(恕刪)



她剩下的役期應該要當完吧。
媽個挫冰...
打飯班 wrote:
帶手機死刑...(恕刪)


請找個案例出來瞧瞧。
啊......請別說是洪仲丘,他是被關禁閉操練,不是被判死刑;同時體檢通過的還有一人,同時進去的還有個身體素質很爛的煙毒犯。

changbsd wrote:
這就是軍法被廢後的判...(恕刪)

軍法沒有廢,只是將非戰時的審判交給一般法院而已。
現役軍人量刑還是要以軍法來裁量的。
明明是看法官引用法條裁決!


關廢不廢何關?


直接一分二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