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專責機關回論文門:揭露口委名單會造成蔡英文「傷害與痛苦」

hotonpone wrote:
伍、結論
所謂嚴格證明法則,乃指證據不僅須有法
定之證據能力,且應在審判中經適法證據調查
程序者,始足證明並為判斷之依據者,稱之。
簡言之,「有證據能力」加上「合法調查」,
乃嚴格證明法則之內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意思就是~~說彭p亂說的人,提不出"正本"


請問:

你引的那段「結論」,有哪一句提到證據必須是正本?

你要合法調查,那就麻煩彭主播請求法院向LSE查證啊,不要再拖了啊。

順便請問一下:

那你們疑英派眾多「一槍斃命的證據」,有哪一項符合「合法調查」的程序?
turtlins wrote:
你貼一張學位證書證本(恕刪)


你信不信那二位的!如果不信,你也可以提出你的主張啊
hotonpone wrote:
恩…最近出來說「被狗咬了」
跟裝修遺失了~~

應該修正知道去向了~~原來是被狗咬了~~真好玩


哈哈哈,

終於等到有疑英派出來跟著彭主播的屁股瞎扯這條了。

「被狗咬」這是誰說的?

「裝修遺失」這又是誰說的?

你要不要善盡樓主大人的責任,

把本棟後續的ICO正式回覆貼出來給大家看看,

看看ICO是怎麼徹底拆Richardson的台啊。
一直肚子2 wrote:
你信不信那二位的!如果不信,你也可以提出你的主張啊


我當然信他們倆的證書啊,

就像我信蔡英文的證書一樣啊。

我的標準一致啊。

你信不信呢?

你該不會打算雙標吧?
turtlins wrote:
請問:你引的那段「結(恕刪)


又在那玩文字遊戲了~~煩不煩啊你~~
"正本"的意思~~在由
嚴格證明法則論數位證據及影音證據於刑事訴訟法上之處理
吳冠霆法官中~意指原本

其他的請您自行觀看,之前就有貼過了
你不做功課~~在那玩文字遊戲~~隨你

反正這就你的回應方式~~一再重覆

懶的理您~~有"原本"再來跟我說~~
不然慢走不送~~
hotonpone wrote:
又在那玩文字遊戲了~~煩不煩啊你~~
"正本"的意思~~在由
嚴格證明法則論數位證據及影音證據於刑事訴訟法上之處理
吳冠霆法官中~意指原本

其他的請您自行觀看,之前就有貼過了
你不做功課~~在那玩文字遊戲~~隨你


我看是你自己沒看完或沒看懂吧。

那篇文章花了許多篇幅在解釋複本證據的容許性,

也引用了聯邦證據法條文為據,

還說了「將原本證據之提出困難或原本證據滅失等情形,列為得使用複本證據之原因,亦間接說明最佳證據原則之適用。」

你通通都裝作沒看到,是吧?
turtlins wrote:
我看是你自己沒看完或(恕刪)


話不用說~~就知道又要來斷章取義招術是吧~~


找綜藝咖彭p跟你談就可以了~~
不用我談~~信不信隨你~

t大口口聲聲說蔡同學有LSE提供的資料
不過那些資料都是副本…都沒有簽名卻有等同正本效力

但卻從未提供,這些資料是如何取得…
是LSE寄給總統府呢?還是總統蔡同學本人去申請的呢?
還是LSE影印給蔡同學的呢??

一般去公務機關申請文書~~都須要簽名啦、蓋個官防啦
或者是蓋個與正本相符的章啦~~什麼的~~而蔡同學
好神奇喔~~通通沒有,也通通不用~

這是什麼鬼啊~~

要人相信是LSE提供的,請不要拿什麼網頁啦、官網啦
請拿有符合原本等同效力的嗎?其餘的~自己欣賞就可以了啦

目前剩唯一的2015年補發證書,只要合法調查…是否有照補發程序
申請~~如果沒有~那又將自圓其說呢??請T大說明一下。

顯示一下補發程序過程中的文件好嗎?這個我就相信了
如果沒有申請補發過程的行政程序記錄~~又如何證明那一張
不是買來的,而是補發來的呢??

拿一下2015年到英國的簽證,或者是到LSE補發過程的相關證物
這應該很好出示吧!
turtlins wrote:
因為個資而保密的是資格審定會議內容,

所有教授、副教授的資格審定會議內容都同樣保密,

從以前到現在到未來,都同樣保密。


turtlins wrote:
你這個平民百姓,可不可煩請動動腦筋想一下啊?


原來全世界的博士
都是國家最高機密來著
都需要20年後才能解密

我平民百姓真的不懂
全世界博士多不勝數
代表有這麼多的最高機密?

能說到我懂
代表你能說服大多數人民了
加油
漫步在火坑
turtlins wrote:
如果你認為張惇涵的說法與當年的實況百分之百吻合,

確實可以得出你那個推論。

但你這麼百分之百相信張惇涵的描述?

...我順便請問你一下:

如果真如你所言,基於你對張惇涵的堅定信心,蔡英文在原稿上修改後重新影印裝訂成冊交上去,

這其中到底有什麼「不言而喻的意涵」呢?

結果不是一樣是蔡英文有通過口試、有交最終版論文嗎?

你要不要也別再躲貓貓了,說明清楚啊?
……………………………………………….
..................................................................

如果張惇涵的說法成立,口試委員只要求修改部分的錯漏字,

而蔡英文也沒有全文或全頁重新打字,只打算在上面直接手改或立可白塗改就交出去,

那麼,為什麼她不就在那兩本口試本上改一改就好呢?
…………………………………………………….
.........................................................................

你問的這個問題,

只有找到當年遺失的那兩本論文,和現在的原稿版比對,才能得到答案。

...我只能依據目前的事證認定,

那兩本口試委員認可的最終版論文,在高階學位辦公室轉送SHL的過程中遺失了
(恕刪)


你若不是解讀能力有問題, 那就是故意端出個稻草人
我早已表明我是要指出總統府記者會所做的說明中, 出現的矛盾
我也用 " 難道你也不相信總統府的說法? " 來問你
你竟然可以把 " 百分之百相信張惇涵 "這頂帽子戴到我頭上
你喜歡跟稻草人玩,就自己去玩吧

總統府開記者會之前, 大概沒找你做沙盤演練
針對黑皮書上的手寫修改痕跡, 其實還是可以有一套沒破綻的說法
不過已經無法挽回了

你一直主張
1. "倫敦大學高階學位辦公室轉送SHL的過程中所遺失的那兩本論文,是蔡英文在1983年6月呈交給口試委員的那兩本,"
2. "那兩本口試委員認可的最終版論文,在高階學位辦公室轉送SHL的過程中遺失了"

就主張 1.而言,
用你自己的話 : " 只有找到當年遺失的那兩本論文,和現在的原稿版比對,才能得到答案。"
就可打你自己的臉

而主張2. 則不知你所謂的事證(直接證據)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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