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walker7263 wrote:
要廢死就明說另外廢...(恕刪)
我真的覺得很悲哀
這社會甚麼時候病到
基本的閱讀能力都沒有
我有說要廢死嗎?
我只是恐懼
哪天路人甲說我殺人,我明明不在場,法官為了自己的尊嚴硬要判我死
徐自強的案例就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我訴求的只是,大家去想一想
與其吵些有的沒有的
徐自強、李泰安這種沒有證據卻死刑、無期徒刑的
是不是更值得你關注
Tom_Deng wrote:
兄台不能這樣比雖然...(恕刪)
Nana320 wrote:
這個新聞今天有看到過...(恕刪)